云中一朵朵 发表于 2017-11-03 09:28 |
现在物业管理这一块是没有政府职能部门管的,是自由市场,名义上都是业主自主选择物业公司,但实际上不少物业公司都带点黑的成份,只顾收钱,不交钱就派人上门,物业管理却是大打折扣的,并没有按照服务标准去完成工作。例如我住的小区,约150户,收费标准是每个月一平方0.5元,实际上只安排了三个老头看下门,三班倒,每个人每月1000元工资,无社保,门岗人车随便进出。有一个阿姨打扫下卫生,每月1000多,生活垃圾每天都清走,大件点的废旧物就堆成堆后才会清。小区时不时会丢电动车、摩托车,还有电池。又有什么办法,投诉无门,业委会实际上就是很虚的东西,指望不上的,政府又没有职能部门来管,只能过一天算一天啦,只盼倒霉事没找到自个头上。 |
几百户上千户业主不可能达成一个共识的,只能少数服从多数。200多户不能代表1000多户。起码凑够550户再说 |
一盏小明灯 发表于 2017-11-2 23:59 现在的年代,还以这种心态对待事物,注孤生{:1_991:},不管生活上、工作上、感情上,都不能用这种心态。 |
应该把物业公司统一收归国有,收入归国家,由单位人员担任小区物业法人,当今社会纪委只对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有约束力 |
一盏小明灯 发表于 2017-11-02 23:59 |
好孬他们都有自已的业委会了,虽然也有判徒。有很多楼盘连自已的业委会都难以建立。 一直地给开发商和物管盘剥。 |
我是文盲,我不懂。 我觉得很奇怪,我是业主,那应该这个小区就我业主的吧,我请了工人过来帮我管理, 现在我觉得这些工人不行,我想换,却不能换??? 还是压根两者关系就不是我想象的这样? 大神教我。 |
养条狗还要给狗咬,还不能烫狗,哎,悲哀啊,都系自己起一栋楼住舒服 |
cocopalm 发表于 2017-11-2 18:15 前提先请专业物业会计对小区运营成本评估后再下浮10%公开向社会招标。 |
知祝常乐 发表于 2017-11-2 18:33 可制表造册举行书面业主大会模式 一,表决事项(含时间段)。 二,表决选项: 1,同意。 2,反对。 3,弃权。 4,其它意见。 (只能单选一项) 三,表决业主备查资料: 1,房号。 2,姓名。 3,身份证号。 4,房产证号。 5,联系手机号码。 6,指模。 7,签字日期。 四,授权要有业主上述资料的授权书和代表姓名、身体证号码、联系手机号码、指模等。 五,请公证处、街道办等唱票统计和公示结果。 (仅供参考) |
新鲜旧情人 发表于 2017-11-2 17:59 我所在的小区也有业主和物管在闹,我不管这些闲事,反正谁来我一样交物管费。 |
支持维权 |
myandyours 发表于 2017-11-2 21:19 房子大物管费应该好多很多。象我们这种只住80多平方的,还好吧。 |
业主委员会还有法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