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扫码登录更安全

登录 | 注册帐号 | 找回密码

茂名论坛

  • 关注抖音号
  • 关注公众号
  • 下载APP
  • 扫码关注抖音号
  • 扫码关注公众号
  • 扫码关注APP
快捷导航
查看: 67212|回复: 1

请陈玲审判长解释疑问(5)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1-4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请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院长梁旭有指令作出(2016)粵0902民初488号判决的审判长陈玲解释疑问
判决书第5页,“本案中,原告张鸿飞向本院提供由被告叶国亮书写,并由被告李土桂、叶国亮亲笔签名并捺印指模的借据证实、被告之间存在民间借贷关系。”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按现行中国法律规定,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归还借款,应当证明的事实包括两方面:一是双方就借贷关系达成合意,二是出借人实际向借款人交付了出借款,只有这两个关键点都存在,缺一不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才能成立。
本案中,原告张鸿飞只提交了一张87万元借据孤证,只完成了借贷法律关系一方面证据的提交,通俗讲只交了一半证据。但未能提交出借人实际向借款人交付出借款的任何证据证明(银行转帐、提现凭证等),即笫二方面应提交旳证据未完成。所以原告张鸿飞提交的87万元借据(借贷合意)未生效,原告张鸿飞与被告李土桂不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有意识的人都会明白,借87万元如此大额款项给别人一分钱银行支付凭证都无法提供,是否真实存在借贷关系,作为高智商的陈玲审判长你心里不明白吗?
请陈玲审判长解释:
1、你看过“请陈玲审判长解释疑问(4)” 后,现还坚持认定原告张鸿飞起诉的87万元借据是被告叶国亮书写的吗?
2、本案原告张鸿飞只提交一张87万元借据孤证,你是根据中国现行那一条法律或者法规,原告只要提供了借贷合意(借据),便就能证实原、被告之间存在民间借贷关系?
陈玲审判长,等待你的解释!
                                  李土桂
                                2017年1月4日            贴可以删,罪恶生得了吗?

发表于 2017-1-4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本帖最后由 在线小编 于 2017-1-4 22:47 编辑

亲,你发的贴子并没删除,只是因为你把同一主题重得复复发布及把主题的几个要点分散发布且排序紊乱,为将你主题统一方便网友阅读而将你重复发布的主题合并,还将你分散发布的要点按顺序帮你编辑在同一张贴里,你所要表达的内容并没丢失,你可以查阅,请茂南法院某审判长释疑,谢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帐号

本版积分规则

友情链接: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