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扫码登录更安全

登录 | 注册帐号 | 找回密码

茂名论坛

  • 关注抖音号
  • 关注公众号
  • 下载APP
  • 扫码关注抖音号
  • 扫码关注公众号
  • 扫码关注APP
快捷导航
查看: 46031|回复: 5

高州市石鼓镇岂能成为法外之地?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6-5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尊敬的茂名市领导:
  原高州市食品企业集团副总经理梁东却利用其当时的权力,以石鼓镇石鼓大丰岭村钟太亨、陈亚琼夫妻的名义在县道石鼓镇石桂公路旁顶风非法抢建一栋长36.6米、宽11.3 米,占地面积413.58平方米的楼房两层。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有关规定:茂名市“石桂公路”为县道,建筑物距公路应要10米。但该违法建筑距离公路最窄处只有3.8米、最宽处只有3.95米。(见附件1、违章建筑图片)
  二、该宗土地为集体土地,属石鼓镇石鼓村委会大丰岭村,在承包公告注明承包土地期限为永久性,即变相卖买,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属非法卖买集体土地。
  由于当时梁东身居要职,骄横跋扈的梁东动用武力强占我的合法宅基地,在其刚动工之际,我分别多次向高州市石鼓镇政府、镇村建办、石鼓国土所投诉,不但无果,反而遭到石鼓国土资源所一工作人员(据说是所长)冷嘲热讽,叫我不要走得太近,免得被砖头砸到!就这样,在我的长期举报下,在石鼓镇政府声势浩大的拆违期间,在石鼓镇政府、镇村建办、石鼓国土所等有关职能部门的眼皮底下,梁东庞大的违章建筑在石桂公路旁拔地而起!
  2016年11月10日将梁东无视国法顶风违建的问题在《广东省网络问政平台》问政,得到极大的反响,据传高州市某领导作出批示,要求高州市国土资源局依法拆除。谁知,高州市国土资源局居然把市领导的批示当放狗屁!顶风违建在县道石鼓石桂公路旁的违法建筑至今屹立不倒!
  2016年12月9日,高州市国土资源局信访室给了我一份“断章取义、错漏百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见附件2、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从“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的答复,我要借此问问高州市国土资源局:
  1、贵局把“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中违法建筑的一个当事人“钟亚琼”写成了“陈亚琼”两个人,为什么如此马虎了事忽悠人民群众?
  2、按“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2015年5月陈亚琼未经批准在该宗土地违法建房,经石鼓国土所、村建办现场制止,已停止施工,但为什么一座庞大的建筑会拔地而起?一天两天可以建成800多平方楼房吗?
  3、2015年10月28日,石鼓国土所、村建办对陈亚琼的违法占地行为再次发出停工及整改通知、2016年3月立案查处、2016年10月18日处罚,但对顶风违建,为什么不拆除?
  4、在声势浩大的拆违期间,石鼓镇政府、石鼓国土所、村建办如此选择性执法,莫非存在利益输送?
  5、如此显眼,如此明显的违法建筑不依法拆除,今后石鼓镇政府、石鼓国土所、村建办如何执法?社会的公信力何在?
  除了向不作为的高州市国土资源局投诉,我还不断向茂名市国土资源局、高州市公路局举报,但这些职能部门都成了“潜水员”,至今未有任何答复。
  近日,在“高人”指点下,梁东亲属借村级选举之机,又开始大力施工、抢建。我分别向石鼓国土所、村建办反映无果后,致电石鼓镇委书记罗荫聪,但都是敷衍了事!如果没有什么猫腻?为什么要如此欺上瞒下?
  综上,梁东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以石鼓镇石鼓大丰岭村钟太亨、陈亚琼夫妻的名义在石鼓镇石桂公路旁非法抢建一栋楼房,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恳请市委书记李红军收到我的举报后,高度重视,迅速作出批示,要求茂名市拆违办会同茂名市国土资源局、茂名市交通局、茂名市公路局从速对该违法建筑依法拆除!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高州市国土资源局、石鼓国土资源所、石鼓镇村建负责人按《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问责,不要让高州市石鼓镇成为法外之地!
实名举报人:梁世武
高州市石鼓镇石鼓良华塘村
电话:13450121562
2017年6月5日



违章建筑图片一

违章建筑图片一

违章建筑图片二

违章建筑图片二

违章建筑图片三

违章建筑图片三

违章建筑图片四

违章建筑图片四

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楼主| 发表于 2017-6-5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请问石鼓镇委书记罗荫聪:如此显眼,如此明显的违法建筑不依法拆除,政府的公信力何在?
 楼主| 发表于 2017-6-5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请问高州市委书记何志强博士:如此显眼,如此明显的违法建筑不依法拆除,今后,大家效仿,政府如何执法?
 楼主| 发表于 2017-6-5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很多网友说这个论坛已经变味,不再是以前那个主持公平正义的网站了,今天我信了!把本贴移到茂名市国土局版快,等于将一个美女嫁到深山!令人失望!
发表于 2017-6-7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为严肃纪律,在全区形成“有错是过,无为也是过;有错要问责,无为也要问责”的氛围,有效传导压力,激励各级党员干部“为官有为”,电白区将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副局长肖宇雄等 4 起典型案件予以通报。    
一、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副局长肖宇雄违反群众纪律,对违法建设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2016年10月,群众来信反映区城管局在查处电白区海滨新区第一小区D132号违章建设存在行政不作为的问题。    经查,该局副局长、分管该片区片长肖宇雄对该D132号违章建设虽然进行了多次执法,但未能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跟踪处理不到位、执法工作敷衍应付、拆除不彻底,导致违建户仍能违法偷建、抢建成功,影响周边群众的生产及生活,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其行为已违反群众纪律,肖宇雄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4月,经电白区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电白区委常委会同意,决定给予肖宇雄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将其调离电白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发表于 2017-6-18 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又是选择性执法,山高皇帝远,管不着,看不见。只能一级一级往上告了,头顶总会有青天。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帐号

本版积分规则

友情链接: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