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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QQ年三十连杀三人,举国震惊。在法律面前,张QQ是一个丧心病狂,手段凶残的杀人犯,罪该万死,在道义后面,张QQ隐忍二十载,在给老父亲四万元养老后,孤身手刃仇人,报得血海深仇且不伤及妇孺,可称壮举。张QQ事件于情于法各有相悖,各方见解也见仁见智,留待司法去审判。这里要说的是二十年前的“张母被杀案”。我们没有阅读案卷的机会,很多细节不得而知,但从从各方记者对知情人和张QQ一家的采访报道和流传出来的判决书可以看出,二十年前的“张母被杀案“有如下几个疑点。
1,张家没有钱请律师,而王家请了二个专业法律人士,这是不对等的。
2,法院采信了杀人犯王某之母的证词,从而作出死者有过错的认定,这是不客观的。
3,四个青壮年男子围殴一个农妇致死,为何只追究其中一人的法律责任?
4,罪犯王某之父事发时说了一声“给我往死里打,打死了我抵命。”之后王某才操起木掍打死张母。从中可以看出,王父有教唆杀人的嫌疑,而王某犯的应该是故意杀人罪,而非故意伤害罪。
5,民事方面,死者的父母,儿女都应列入原告索取赔偿,但没有。
6,判决后,张父通过非正式的手段提出过抗诉,但没人理会。
7,张家认定杀人者是老二,老三只是顶包。
张家姐弟作为事件的亲历者,亲眼所见母亲被杀经过,他们更有发言权,但他们说的没人相信,法院不予采纳。在张QQ眼里,法律没有维护好正义,沉冤得不到昭雪,于是,他在年三十那天举起了屠刀…
不管怎么说,法外杀人,于法不容,我们应该尊重法律,敬畏法律,因为法治是社会稳定,人身保障的根基,我希望法纪严明,司法公正,众生平等,因为这是我们必须的,不可获缺的信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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