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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的扫黑除恶组,请到我家走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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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5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我是大坡镇新兴街居民葛维芳(去年已故)的遗孀李开英,先夫葛维芳位于大坡镇新兴街109号房屋土地使用权已于1998年经过高州和茂名两级法院判决(茂名中级法院终审判决),判决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归先夫葛维芳所有,权属已非常明确。同时,门口空地经国土部门及地方政府确认为公路,土地性质为国有。
但是,在先夫去世后,我和我的家人却遭受到了当地野蛮人的恐吓勒索,他们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妄图强抢民宅。在当今的法治社会、在全国扫黑除恶的大行动浪潮下,居然还会有野蛮人做出这样的恶行,侵害了我的财产、危害我和家人的生命安全。
一、多次组织社会人员滋事扰民、打砸破坏。
自先夫葛维芳去年去世后,大坡镇新村村民葛芝可及其两个儿子(大儿子葛富文)多次到我房屋闹事,2018年2月14日,葛芝可及其两个儿子组织社会人员砸烂我房屋门前水泥地及栏河,门前龙眼树被其削皮并浇汽油火烧。当日下午,我家人为出行方便而准备将门口被破坏的空地硬底化,葛富文父子立即又组织社会人员将硬底化的建筑材料(价值5000多元)等扔下房屋旁边的河道。经多次报警后当地派出所都未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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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恶意用污泥封锁
2月22日,葛富文父子指挥一辆无牌无证的泥头车将一整车淤泥倾倒在我房屋门前(有视频为证)将我屋门口完全封住。3月6日,葛富文父子再次指挥一辆泥头车将淤泥倾倒在我房屋门前。受此影响我在出行时摔倒几次,以致卧床几天。葛富文于同日当着出警警员的面试图殴打我孙子葛伟宇,碍于民警在场未能得逞,并冒充省委执法局工作人员,恐吓派出所民警和我家人。当日,虽已报警,但当地派出所仍未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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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及我的家属曾多次到当地镇政府反映问题,在问题无法得到解决的情况下,于2018年3月8日到茂名信访局上访,孙波副市长接访后明确指示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处理好我的上访问题。当天下午,由镇政府出钱将门前淤泥清走。然后,接到当地派出所的通知,于3月9日上午9点到派出所录口供。当天口供一直录到中午一点多,83岁的我一直在坚持,希望自己的配合可以尽快处理好这件事情。但是,在陪同家属对口供提出异议后,口供被撕毁,然后告知我们等候通知补录。时至今日,我仍未收到补录的通知,导致仍未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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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解决问题,大坡镇政府于3月14号由镇党委梁绍牵头组织派出所、司法所和村委会和双方当事人到镇政府五楼会议室进行调解,主持调解的镇党委梁绍明确指出该房屋及土地权属归葛维芳家属所有,房屋门前空地为公路(国有用地),不存在任何的土地纠纷。经调解,对方承诺不再滋事,有任
何问题将会通过法律解决。
三、暴力冲击、打砸破坏民宅。
然而,4月5日下午6点左右,借我外出之机,有暴徒将房屋两扇木门破坏并入室破坏房屋财物,我的3000多元现金不翼而飞。4月6日上午九点半左右,葛芝可及其家人到我房屋门前拉横幅声称索取房屋屋租(不存在房屋屋租,经法院判决后,葛维芳已一次性赔付葛芝可,高州和茂名两级法院档案可查),阻碍我家人正常出入房屋,然后穿到我家的后门进行打砸破坏,将房屋的厨房彻底拆除。多次报警后,民警到达现场将他们劝离,但出勤民警并未带走任何人,也不立案。(因暂未立案,物价部门暂未能作出赔偿定价,无法追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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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有组织、有预谋地犯罪,毒打平民百姓。
在葛芝可及其同伙因为私闯民宅、恶意破坏私人财产等违法犯罪行为被报警后,当地派出所未及时立案处理,助长了葛富文的威风,视法律为儿戏。同日中午十二点左右,葛富文冲进我房屋欲殴打我这个80多岁的老人,受到我孙子阻拦后,葛富文将我的两个孙子拖出屋门口进行毒打,导致其中一个孙子当场晕倒,另一个也被打伤。葛富文在打伤人后,立即致电所谓的校长说“校长,我出事了”,这是不是幕后有组织有策划有预谋的行为呢?从前一天中午十二点开始,房屋对面大坡中学门口监控设备离奇损坏,这会不会是有人刻意破坏监控呢?时至今日,当日晕倒的孙子仍然不断眩晕呕吐、耳鸣、胸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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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目无法纪,犯罪后再次意图买凶“收租”抢地。
入室打人后不久,又有人(刚出狱不久)前往我家门口恐吓我家人,意图通过恐吓我们,掩盖葛富文打人的事实;同时,该野蛮团伙陆续在各微信群发布买凶“收租”抢屋的消息,妄图纠集更多野蛮人扰民滋事,嚣张气焰,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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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一次又一次的滋事扰民、拉泥封门、破坏私人财产、入室打人、买凶“收租”抢地等行为却被当地行政部门和执法部门武断为土地纠纷。多次报警,派出所都未能有效制止,导致行恶者更恶,凌驾于法律之上,为善者被欺压、被毒打。
请问,在今天,1998年的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过去了20年就失效了吗?法律的权威性何在?老百姓的房屋被恶人毁坏、财物被扔下河,派出所居然不立案,,难道现在还有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明确指出:要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为什么高州市大坡镇还会出现这样的恶行?
请茂名、高州两级政府和公安部门介入处理。还我一个安居养老的家。感谢党、感谢各级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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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文由李开英口述。


发表于 2018-4-15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当今的法制社会,还有这么多野蛮人横行霸道,希望政府相关部门站出来,还当事人一个公道!
发表于 2018-4-15 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时至今日,光天化日之下,野蛮人横行霸道,我们国家依法治国,必须清除这些毒瘤,以正国法之威,也给老人家,给这世道正道!!!
发表于 2018-4-15 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现在的社会 真的是什么人都有 不惩治他们 社会何以进步
发表于 2018-4-15 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想不明白!这里面说不定有某些利益关系的存在!希望有关部门彻查!!
发表于 2018-4-15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现在的社会不是法治社会吗?这些脑残的恶棍怎么还可以这么嚣张?希望政府相关部门马上出来解决此事,把那些恶棍都抓起来!
 楼主| 发表于 2018-4-15 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茂名市的扫黑除恶组,请到我家走一走

茂名市的扫黑除恶组,请到我家走一走

我是大坡镇新兴街居民葛维芳(去年已故)的遗孀李开英,先夫葛维芳位于大坡镇新兴街109号房屋土地使用权已于1998年经过高州和茂名两级法院判决(茂名中级法院终审判决),判决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归先夫葛维芳所有,权属已非常明确。同时,门口空地经国土部门及地方政府确认为公路,土地性质为国有。
但是,在先夫去世后,我和我的家人却遭受到了当地野蛮人的恐吓勒索,他们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妄图强抢民宅。在当今的法治社会、在全国扫黑除恶的大行动浪潮下,居然还会有野蛮人做出这样的恶行,侵害了我的财产、危害我和家人的生命安全。
一、多次组织黑社会人员滋事扰民、打砸破坏。
自先夫葛维芳去年去世后,大坡镇新村村民葛芝可及其两个儿子(大儿子葛富文)多次到我房屋闹事,2018年2月14日,葛芝可及其两个儿子组织野蛮人员砸烂我房屋门前水泥地及栏河,门前龙眼树被其削皮并浇汽油火烧。当日下午,我家人为出行方便而准备将门口被破坏的空地硬底化,葛富文父子立即又组织黑社会人员将硬底化的建筑材料(价值5000多元)等扔下房屋旁边的河道。经多次报警后当地派出所都未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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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恶意用污泥封锁民宅,冒充高官恐吓民众。
2月22日,葛富文父子指挥一辆无牌无证的泥头车将一整车淤泥倾倒在我房屋门前(有视频为证)将我屋门口完全封住。3月6日,葛富文父子再次指挥一辆泥头车将淤泥倾倒在我房屋门前。受此影响我在出行时摔倒几次,以致卧床几天。葛富文于同日当着出警警员的面试图殴打我孙子葛伟宇,碍于民警在场未能得逞,并冒充省委执法局工作人员,恐吓派出所民警和我家人。当日,虽已报警,但当地派出所仍未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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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及我的家属曾多次到当地镇政府反映问题,在问题无法得到解决的情况下,于2018年3月8日到茂名信访局上访,孙波副市长接访后明确指示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处理好我的上访问题。当天下午,由镇政府出钱将门前淤泥清走。然后,接到当地派出所的通知,于3月9日上午9点到派出所录口供。当天口供一直录到中午一点多,83岁的我一直在坚持,希望自己的配合可以尽快处理好这件事情。但是,在陪同家属对口供提出异议后,口供被撕毁,然后告知我们等候通知补录。时至今日,我仍未收到补录的通知,导致仍未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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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问题,大坡镇政府于3月14号由镇党委梁绍牵头组织派出所、司法所和村委会和双方当事人到镇政府五楼会议室进行调解,主持调解的镇党委梁绍明确指出该房屋及土地权属归葛维芳家属所有,房屋门前空地为公路(国有用地),不存在任何的土地纠纷。经调解,对方承诺不再滋事,有任何问题将会通过法律解决。
三、暴力冲击、打砸破坏民宅。
然而,4月5日下午6点左右,借我外出之机,有暴徒将房屋两扇木门破坏并入室破坏房屋财物,我的3000多元现金不翼而飞。4月6日上午九点半左右,葛芝可及其家人到我房屋门前拉横幅声称索取房屋屋租(不存在房屋屋租,经法院判决后,葛维芳已一次性赔付葛芝可,高州和茂名两级法院档案可查),阻碍我家人正常出入房屋,然后穿到我家的后门进行打砸破坏,将房屋的厨房彻底拆除。多次报警后,民警到达现场将他们劝离,但出勤民警并未带走任何人,也不立案。(因暂未立案,物价部门暂未能作出赔偿定价,无法追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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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有组织、有预谋地犯罪,毒打平民百姓。
在葛芝可及其同伙因为私闯民宅、恶意破坏私人财产等违法犯罪行为被报警后,当地派出所未及时立案处理,助长了葛富文的威风,视法律为儿戏。同日中午十二点左右,葛富文冲进我房屋欲殴打我这个80多岁的老人,受到我孙子阻拦后,葛富文将我的两个孙子拖出屋门口进行毒打,导致其中一个孙子当场晕倒,另一个也被打伤。葛富文在打伤人后,立即致电所谓的校长说“校长,我出事了”,这是不是幕后有组织有策划有预谋的行为呢?从前一天中午十二点开始,房屋对面大坡中学门口监控设备离奇损坏,这会不会是有人刻意破坏监控呢?时至今日,当日晕倒的孙子仍然不断眩晕呕吐、耳鸣、胸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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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目无法纪,犯罪后再次意图买凶“收租”抢地。
入室打人后不久,又有人员(刚出狱不久)前往我家门口恐吓我家人,意图通过恐吓我们,掩盖葛富文打人的事实;同时,该团伙陆续在各微信群发布买凶“收租”抢屋的消息,妄图纠集更多野蛮人扰民滋事,嚣张气焰,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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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一次又一次的滋事扰民、拉泥封门、破坏私人财产、入室打人、买凶“收租”抢地等行为却被当地行政部门和执法部门武断为土地纠纷。多次报警,派出所都未能有效制止,导致行恶者更恶,凌驾于法律之上,为善者被欺压、被毒打。
请问,在今天,1998年的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过去了20年就失效了吗?法律的权威性何在?老百姓的房屋被恶人毁坏、财物被扔下河,派出所居然不立案,难道现在还有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明确指出:要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为什么高州市大坡镇还会出现这样的恶行?
请茂名、高州两级政府和公安部门介入处理。还我一个安居养老的家。感谢党、感谢各级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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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文由李开英口述。

发表于 2018-4-16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海南
中国至成立以来一直都在快速发展,特别是经济与法。近年我国在国际中的发展是越来越快,但其中的收益者更多是在一线二线城市。而乡镇的收益甚少,特别是法这方面,上级更多的是选择回避民众的生活问题。近期不是实施打造新农村建设吗,那就打造给我们看看,还给老人家一个清净的生活,去除乡下不好的社会习气。
发表于 2018-4-16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海南
打击野蛮人,还老人家一个清净的生活。
发表于 2018-4-16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政府机关部门必须依法给葛维芳(去年已故)的遗孀李开英一家一个合理的、公正的交代!严惩恶徒!
发表于 2018-4-16 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茂名有关部门呢?在干嘛了?组织野蛮人打人不管的吗?自称省委的工作人员?请查办一下
发表于 2018-4-16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正值全国打黑扫恶运动,居然还敢顶风作案。当地政府机关、公安部门胆子也不小,这种特殊时期居然还敢放任这些人肆意妄为。啧啧啧,怎一个“胆大包天”可以形容
发表于 2018-4-16 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在当今的法制社会上还有如此猖狂之人,是谁给了他们的胆子,是对法律的无知,还是地方执法部门的包庇不作为,不得而知。只知道,上访是一个人民的无奈之举。希望地方政府可以尽快处理好这个事件,还老人家一个安静的生活。
发表于 2018-4-16 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故意纵火,何不立罪?
入屋抢夺,何不立罪?
蓄意伤人至入院,何不立罪?
有关部门???
请公正执法,辨清是非黑白!
发表于 2018-6-18 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黑与白根本分不清,我家的房屋已被宗族野蛮人强占违建坟墓,投诉百次无领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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