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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70874|回复: 8

实名举报河床内违建,为何迟迟不进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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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4 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各位网民,大家好!本人是茂名市茂南区新坡镇車田管理区北斗村村民。现将我实名举报的信件发上网,让网友们评论一下,看看有关部门执法是否合理?
举报信
领导您好!本是茂名市茂南区新坡镇車田管理区北斗村人,本人于2018年6月8、9日分别以电话、短信的形式向茂南区城管局陈局长举报了位于本村靠近小东江河床内,有人改变原本为农田性质的土地,建了几千平方米的钢结构仓库一事。但却迟迟不见有人到现场进行执法,后来本人于同月19日又打电话到城管局2810555进行实名举报,次日有执法人员到现场拆了几块铁皮拍照备案而已,我想请问违建了几千平方的场地,现场只拆了几块无伤大雅的铁皮上报是否太过形式化或者另有内情?是否有保护伞行为?于是本人于同月22日再次写举报信(内含实拍图片),亲手送到城管局信访室,为什么多次实名并附图文的举报都没人受理或敷衍了事的样子?后来7月6号本人再次致电到城管局2810555进行举报,他们给我的答复是正在走程序,我问明知是违建的行为,为什么要走如此长时间的程序?究竟还要走多长时间的程序?他们的回答是叫我给点耐性继续等候。
领导们,该违建地原本是北斗村20多亩鱼塘(附图片1),可能违建者借助村集体的旗号在违建,不管是个人或者集体,都不能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农田和河床内违建任何建筑物的。但是违建者在该土地上,从拉泥土回来填平原来的鱼塘到现在建好仓库,历时两个月左右,国土、城管等相关部门毫不知情?如知道但不进行执法就是失职,后来本人6月27号再次打电话到城管举报,不见执法, 后经多次举报下,城管于6月29号终于过来执法,但只是拆了一间较小的刚立好钢柱的建筑物,旁边一间较大且建造完成的丝毫未动,这感觉有点避重就轻了。
本人于7月26日再次致电陈局长,询问该完整并未拆除的仓库一事,得到的答复依然是走程序。7月27日本人再次打城管局2810555进行举报(以上都有通话时间和记录),工作人员依然回复是正在走程序,我反问他们我从6月上旬开始举报该事件,你们说要走程序,到现在7月底了怎么还只是走程序一句话带过?怎么办事效率如此之低?究竟还要走多久程序?他们的答复是:“很难讲,有些程序要走个两三年”。本人对于这样的答复实在有点无话可说。
领导们,麻烦你们细想一下,在河床内建如此之大的钢结构群,当不知哪一天发生大洪水时,将该仓库冲毁,钢结构群形成一个庞然大物,加上洪水带来的垃圾废物,冲向下游,对下游的乙烯输油管道、管道桥架、乙烯铁路桥和坡头水闸等下游任何一处都会造成极大的危险,一旦发生这种灾难,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谁负责得起?请相关部门加以重视。
国家的法律法规是人人都要遵守的,城管的这种执法态度让人不得其解,国家和人民赋予你们的职责就要维护政策法律法规的威严,不能权大于法,或随心所欲执法,敬请有关领导调查核实并作出应有的处理,谢谢!

4R1_调整大小.jpg

违建厂房2

违建厂房2

违建厂房3

违建厂房3
6乘20寸(1).jpg
发表于 2018-8-4 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有关部门看不到
发表于 2018-8-4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肯定有鬼
发表于 2018-8-4 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已阅..
 楼主| 发表于 2018-8-4 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为何实名举报违建,却迟迟不进行执法?

各位网民,大家好!本人是茂名市茂南区新坡镇車田管理区北斗村村民。现将我实名举报的信件发上网,让网友们评论一下,看看有关部门执法是否合理?
举报信
    领导您好!本是茂名市茂南区新坡镇車田管理区北斗村人,本人于2018年6月8、9日分别以电话、短信的形式向茂南区城管局陈局长举报了位于本村靠近小东江河床内,有人改变原本为农田性质的土地,建了几千平方米的钢结构仓库一事。但却迟迟不见有人到现场进行执法,后来本人于同月19日又打电话到城管局2810555进行实名举报,次日有执法人员到现场拆了几块铁皮拍照备案而已,我想请问违建了几千平方的场地,现场只拆了几块无伤大雅的铁皮上报是否太过形式化或者另有内情?是否有保护伞行为?于是本人于同月22日再次写举报信(内含实拍图片),亲手送到城管局信访室,为什么多次实名并附图文的举报都没人受理或敷衍了事的样子?后来7月6号本人再次致电到城管局2810555进行举报,他们给我的答复是正在走程序,我问明知是违建的行为,为什么要走如此长时间的程序?究竟还要走多长时间的程序?他们的回答是叫我给点耐性继续等候。
     领导们,该违建地原本是北斗村20多亩鱼塘(附图片1),可能违建者借助村集体的旗号在违建,不管是个人或者集体,都不能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农田和河床内违建任何建筑物的。但是违建者在该土地上,从拉泥土回来填平原来的鱼塘到现在建好仓库,历时两个月左右,国土、城管等相关部门毫不知情?如知道但不进行执法就是失职,后来本人6月27号再次打电话到城管举报,不见执法, 后经多次举报下,城管于6月29号终于过来执法,但只是拆了一间较小的刚立好钢柱的建筑物,旁边一间较大且建造完成的丝毫未动,这感觉有点避重就轻了。
本人于7月26日再次致电陈局长,询问该完整并未拆除的仓库一事,得到的答复依然是走程序。7月27日本人再次打城管局2810555进行举报(以上都有通话时间和记录),工作人员依然回复是正在走程序,我反问他们我从6月上旬开始举报该事件,你们说要走程序,到现在7月底了怎么还只是走程序一句话带过?怎么办事效率如此之低?究竟还要走多久程序?他们的答复是:“很难讲,有些程序要走个两三年”。本人对于这样的答复实在有点无话可说。
    领导们,麻烦你们细想一下,在河床内建如此之大的钢结构群,当不知哪一天发生大洪水时,将该仓库冲毁,钢结构群形成一个庞然大物,加上洪水带来的垃圾废物,冲向下游,对下游的乙烯输油管道、管道桥架、乙烯铁路桥和坡头水闸等下游任何一处都会造成极大的危险,一旦发生这种灾难,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谁负责得起?请相关部门加以重视。
    国家的法律法规是人人都要遵守的,城管的这种执法态度让人不得其解,国家和人民赋予你们的职责就要维护政策法律法规的威严,不能权大于法,或随心所欲执法,敬请有关领导调查核实并作出应有的处理,谢谢!

6乘20寸(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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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8-4 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发出好几个已经被和谐
 楼主| 发表于 2018-8-4 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没办法啦,尽量试试多几个方法
 楼主| 发表于 2018-8-4 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谢谢支持
发表于 2018-8-7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可以向其上级单位投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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