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医保)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个人因疾病需要获得必需的医疗服务时,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提供医疗费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目前,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6%缴纳,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的2%缴纳。
三、个人账户的资金组成是怎样的?可用于支付哪些费用?
(一)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划入含三部分: ①职工本人缴交的2%全部划入; ②用人单位缴纳部分:45周岁以下1.2%划入,45周岁以上至退休年龄:1.6%划入,退休人员按上年度全市参保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的3%划入; ③每人每月10元的个人医疗账户基础金划入。 (二)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的费用:个人账户资金主要用于个人及直系家属看病购药、健康体检、疫苗接种、支付住院、门诊医疗费用中个人自付和自费部分,不得提取现金(退休参保人异地定居或参保人死亡除外)或挪作他用。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利息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的利率计算,为参保人个人所有。
(一)门诊待遇:包括门诊诊查费、普通门诊统筹待遇、门诊特定病种待遇。 (二)个人账户待遇 (三)住院待遇:含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合计达到60万元。
城镇职工医保待遇一览表 待遇 | 乡镇卫生院 | 一级(含未定级)定点医院 | 二级定点医院 | 三级定点医院 | 转诊至市外医院 | 办理长期异地居住就医备案 | 未经转诊和未办理异地居住备案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住院待遇 | 基本医疗保险 | 起付标准(元) | 200 | 200 | 500 | 700 | 1000 | 1000 | 1000 | 20万元 | 报销比例 | 在职 | 90% | 90% | 80% | 80% | 降5个点 | 与本市相应级别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一致 | 降20个点 | 退休 | 92% | 92% | 85% | 85% | 降5个点 | 与本市相应级别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一致 | 降20个点 | 补充医疗保险 | 报销范围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1万元以上部分和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 | 40万元 | 报销比例 | 80% | 65% | 门诊待遇 | 门诊诊查费 | 在市内二、三级公立医院改革医院门诊就医可享受3元/人·次的门诊诊查费报销待遇 | 普通门诊统筹 | 年度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350元(含一般诊疗费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支付比例为80% | 门诊特定病种 | 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特定病种共25种,不设起付线,参保人按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或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可享受相应报销待遇。 |
五、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异地就医可以享受报销待遇吗?
参保人按规定在异地就医的,可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一)异地就医结算方式 1.直接联网结算 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只要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即可在省内或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异地就医医疗费用联网直接结算。 针对不符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条件的参保人,我市已开通未备案人员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功能,其报销比例按照我市文件规定的未经转诊或未办理长期异地居住备案人员报销比例执行。 2.零星报销 参保人未能联网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可凭以下资料到各参保属地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零星报销手续:①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②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医疗费用总清单、出院小结的原件;③对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须另外提供本人银行账户;④涉及第三方责任的需提供相关责任认定资料。 (二)备案人员类别包括以下四类: 备案人员类别包括以下四类: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人员。 (三)备案方式 参保人可以通过窗口前台、电话传真等方式进行备案,直接备案到就医地统筹区即可。异地就医备案事项已实行“全市通办”,只要是茂名市范围内的参保人员,在茂名市辖区内任一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即可办理该项业务。 茂名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咨询电话 | 市直 | (0668)3386927 | 茂南区 | (0668)2155790 | 电白区 | (0668)5282023 | 信宜市 | (0668)8816869 | 高州市 | (0668)6888811 | 化州市 | (0668)7395281 | 滨海新区 | (0668)5358202 | 高新区 | (0668)2631166 |
1、由于参保人异地就医报销比例根据是否办理备案手续而存在差异,请符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条件的参保人员先备案后就医。 2、外伤(含交通事故)、生育保险、工伤保险、未参保的新生儿这几类情况暂不列入直接结算范围。 3、目前只开通异地住院直接结算服务,异地门诊不纳入直接结算。4、社会保障卡是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就医和结算时必须出示本人社会保障卡,出院结算时只需付清个人自付费用即可。尚未办理社会保障卡或社会保障卡尚未激活的请向参保地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并尽快激活。
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特定病种共25种,不设起付线,参保人按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或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可享受相应报销待遇。 (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因门诊特定病种在本市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按相应级别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由统筹基金支付。白血病(放、化疗)、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透析治疗)等不设最高支付限额病种限在定点医院门诊就诊才能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 (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因门诊特定病种(除不设最高支付限额的3种病种)在本市内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按未定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由统筹基金支付; (三)参保人因门诊特定病种在本市外定点医药机构门诊就诊或购药的,支付标准参照本市外住院相应支付比例执行。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最高支付限额 序号 | 病种名称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1 | 肝硬化失代偿期 | 6000元/年 | 2 | 再生障碍性贫血 | 6000元/年 | 3 | 恶性肿瘤(非放、化疗) | 6000元/年 | 恶性肿瘤(放、化疗) | 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 4 | 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不需透析) | 30000元/年 | 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透析治疗) | 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 5 | 器官(肝脏、肾脏、心脏、肺脏)移植后抗排异反应治疗 | 60000元/年 | 6 | 造血干细胞移植后(移植物抗宿主病及感染的治疗) | 60000元/年 | 7 | 精神障碍性病症[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强迫性神经症、抑郁症、狂躁症] | 6000元/年 | 8 | 白血病(非放、化疗) | 6000元/年 | 白血病(放、化疗) | 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 9 | 慢性结核病(非耐多药肺结核) | 4800元/年 | 耐多药肺结核 | 24000元/年 | 10 | 脑血管疾病后遗症(脑栓塞、脑出血和脑梗塞等疾病引起的后遗症) | 4800元/年 | 11 | 血友病 | 24000元/年 | 12 | 艾滋病 | 6000元/年 | 13 | 系统性红斑狼疮 | 4800元/年 | 14 | 白内障(门诊手术) | 4000元/眼 | 15 | 泌尿系结石(门诊体外碎石) | 初碎:1000元/次;复碎:700元/次 | 16 | 癫痫(需长期服药的) | 4800元/年 | 17 | 慢性心功能不全 | 4800元/年 | 18 | 珠蛋白生成障碍(地中海贫血或海洋性贫血) | 6000元/年 | 19 | 类风湿性关节炎 | 4800元/年 | 20 | 帕金森病 | 4800元/年 | 21 | 糖尿病 | 3600元/年 | 22 | 高血压 | 3600元/年 | 23 | 冠心病 | 4800元/年 | 24 | 慢性病毒性肝炎(乙型、丙型,活动期) | 4800元/年 | 25 | 中度及中度以上慢性阻塞肺疾病 | 4800元/年 |
说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如同时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门诊特定病种的[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透析治疗)、白血病(放、化疗)、白内障(门诊手术)、泌尿系结石(门诊体外碎石)病种除外],取较高病种的支付限额标准并增加2400元/年。 (一)申请材料:《茂名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申请表》;所申请门诊特定病种相应的相关检查报告、病历等诊疗资料(资料须加盖医疗机构业务印章)。 (二)基本流程 1、填写《茂名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申请表》; 2、持所需材料到指定定点医院审核,所提供资料不足以判断是否达到申请病种条件的,需根据医生建议进行检查予以确认; 3、经指定定点医院加具相关诊断及审核意见后,由定点医疗机构统一报送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 4、符合准入条件的,于审批后次月开始享受相关门诊特定病种待遇。
参保人在参保地患病住院时可向住院所在科室申请门诊特定病种资格,由医院根据患病情况初步核定是否达到条件,核定后由医院统一提交相关资料送至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批,审批通过后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参保人。如果参保人在市外医院住院治疗后申请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资格的,参保人(或委托人)可持有关资料到参保地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申请,或直接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由经办机构移交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鉴定,审批通过后将电话通知结果。
(一)联网结算:参保人因门诊特定病种携带社会保障卡原件到定点医院门诊就医或定点药店,可及时办理直接结算。 (二)零星报销:参保人因门诊特定病种到定点医院门诊就医或定点药店未实现直接结算的,可携带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就医或购药医疗费用发票、医疗费用清单(需加盖定点医药机构业务印章)原件,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手续。
(一)直接联网结算 参保职工在茂名市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可持身份证、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结算窗口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报销,出院时只需缴纳个人自负部分即可办理出院,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 (二)零星报销 参保人出院未能实现联网直接结算的,先由个人全额垫付住院医疗费用,凭以下资料:1.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2.住院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总清单、出院小结等资料原件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手续。 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是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对参保职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自付费用(不含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和自费费用)累计超过1万元部分和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进行报销(即二次报销),报销比例为80%,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十一、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从哪里来?还需要另外办理参保手续吗?
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由个人账户、统筹基金和用人单位按每人每月6元(其中个人账户划1元、统筹基金划2元、用人单位划3元)的标准共同缴纳;属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人按每人每月4元的标准与基本医疗保险费一同缴交。未建立个人账户的困退人员的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费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拨付。参保职工不需要另外办理补充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没有工作单位的居民(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或城镇职工医保。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居民,按城镇职工医保缴费标准缴费,并享受对应的职工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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