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电白区麻岗食品有限公司屠宰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需要对茂名市电白区麻岗食品有限公司屠宰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全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茂名市电白区麻岗食品有限公司屠宰场项目 项目地址:茂名市电白区麻岗镇三陵村委会海陵村西北二路2号 建设单位:茂名市电白区麻岗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扩建 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45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90平方米;扩建后年屠宰生猪量29.2万头。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茂名市电白区麻岗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茂名市电白区麻岗镇三陵村委会海陵村西北二路2号 联系人:冯经理 联系电话:0668-5559927 环境影响评价负责机构:广东盈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668-3118888 联系地址:茂名市油城九路11号大院1号202房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地址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NRJ1WWeToWmQyDXAsa6JBw?pwd=a36e 提取码:a36e 五、征询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关注本项目和项目环境影响所属范围内的居民、单位等公众。 主要事项:您对当地环境现状的看法;您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本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对公众的主要影响;从环保角度考虑,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公众对本项目所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交意见的具体形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的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之日起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反馈意见,以便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采纳落实。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28日。 发布单位:茂名市电白区麻岗食品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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