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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关注] 点赞高州某安的“三不”信访艺术:不着急、不越界、不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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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份信访答复书意外成为“教科书”,展现了高州市某安局别具一格的工作哲学。

一不着急:法定15天,沉淀56天
收到信访转办件后,该局深谙“慢工出细活”。法定15日的受理告知期,经其匠心打磨,从容延展至56天。这种超越时限的沉稳,体现了对程序的深刻再创造。

二不越界:精准聚焦,无关不提
历时105天精心打磨的答复书,展现了高度的“职业专注”。全文重点论证自身“未超期”,对信访核心的违法线索举报,则体现出严谨的边界感——坚决不跨界、不越位。这份“只扫门前雪”的纯粹,值得深思。

三不复杂:简政便民,省略告知
尤为可贵的是其“化繁为简”的智慧。答复书主动省略“不服可30日内复查”的法定告知条款,引导群众内部咨询。这种简化程序的贴心探索,减轻了群众选择负担,彰显了大胆的创新精神。

结语
从56天受理,到105天答复,再到“精准聚焦、简政便民”,高州某安此次信访处理,浑然天成地统一了“沉稳、专注、简约”三大特色。
我们为此点赞,也期待这种独特的工作艺术,能与法律条文碰撞出更“和谐”的火花,最终让群众在漫长的等待后,不仅能体会过程的“严谨”,更能收获结果的“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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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期间可以到省反应下。
 楼主| 发表于 2026-2-8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茂名在线安卓版茂名在线APP
高州市公安局作出的高公信回复字〔2026〕013号答复,存在认定事实不清、遗漏核心诉求、程序严重违法、敷衍塞责等问题,恳请贵局依法监督,责令撤销该违法答复并重新依法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事实与理由:本人于2025年10月7日通过省信访局平台,举报高州市司法局涉嫌伪造公文、倒签文书,及高州市信访局程序违法等履职问题,相关材料于2025年10月21日转送高州市公安局。依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一条,该局应在15日内(2025年11月4日前)书面告知是否受理,但其直至2025年12月10日才出具受理告知,逾期36天,已构成程序违法。
 楼主| 发表于 2026-2-8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茂名在线安卓版茂名在线APP
2026年2月2日该局作出013号答复,违法违规问题更为突出:一是答非所问、遗漏核心诉求,仅以“超期未答复不属实”敷衍,对举报司法局的刑事线索诉求完全回避,未作任何处置与引导;二是认定事实无任何依据,作出“不属实”结论未附收文凭证、办理流程、告知记录等证据,违背以事实为依据的基本原则;三是剥夺法定救济权利,答复未依法告知不服后30日内的复查机关及途径,仅提示内部咨询,违反《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此外,自2025年10月21日收文至2026年2月2日出具答复,历时105天,远超法定办结期限,足见其拖延履职、敷衍了事。
综上,高州市公安局办理信访事项程序违法、答复失实、回避诉求、剥夺救济权利,严重侵害本人信访权益。
举报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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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2-8 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茂名在线安卓版茂名在线APP
hxmm0668 发表于 2026-2-8 16:03
两会期间可以到省反应下。

感谢你的提示!有你参与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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