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日该局作出013号答复,违法违规问题更为突出:一是答非所问、遗漏核心诉求,仅以“超期未答复不属实”敷衍,对举报司法局的刑事线索诉求完全回避,未作任何处置与引导;二是认定事实无任何依据,作出“不属实”结论未附收文凭证、办理流程、告知记录等证据,违背以事实为依据的基本原则;三是剥夺法定救济权利,答复未依法告知不服后30日内的复查机关及途径,仅提示内部咨询,违反《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此外,自2025年10月21日收文至2026年2月2日出具答复,历时105天,远超法定办结期限,足见其拖延履职、敷衍了事。
综上,高州市公安局办理信访事项程序违法、答复失实、回避诉求、剥夺救济权利,严重侵害本人信访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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