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程序违法:三级信访成了“闯关游戏”?
崔兆云老老实实走完泗水高州茂名三级。高州复议办的意思是:村集体的钱被乱花了,跟您这个村民查账代表没关系——建议您先把自己改成村集体法人代表再来申请,不给复查。
行,我到茂名市人民政府复议办,结果这份“告知书”完美示范了什么叫“只动嘴皮不干活”——自己不做复核决定,却把信访人当皮球踢给四个部门,还贴心地附上了“踢球路线图”。
我再找省里复核。按《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六条,省里得给个“维持、撤销或重做”的结论吧?结果省信访局直接掏出一份“告知书”,既不维持也不撤销,另起炉灶说“不属于第(六)项”。这就好比马拉松跑完了,裁判说“你起跑线站错了,不算”。妙啊——前面三级全白跑,就等您这神来一笔。
(二)认定事实错误:当初怎么不分流?
就算该走第(四)项,那也是第一次接待时的事。您早干嘛去了?泗水镇出了处理意见,高州市出了不予复查决定,一路盖章签字,谁都没想到“走错门”。等到省里才恍然大悟:“对不起,您从一开始就不该进来。”这就像吃了三碗饭,结账时说“第一碗不是饭”。信赖利益?不存在的。
(三)推诿扯皮:“要求整改”四个字,法力无边
告知书最后一句倒是承认了“未及时答复”,然后说“已要求办理单位整改”。好一个内部整改!整改内容?看不见。整改时限?不知道。整改结果?不公开。四个字轻飘飘,比《哈利·波特》里的“呼神护卫”还好使——念完就能把信访人打发走。两年上百份文件,换来一句“已要求整改”。您这不是法治,是法术。
附件:三级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公室 《告知书》原件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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