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扫码登录更安全

登录 | 注册帐号 | 找回密码

茂名论坛

  • 关注抖音号
  • 关注公众号
  • 下载APP
  • 扫码关注抖音号
  • 扫码关注公众号
  • 扫码关注APP
快捷导航
查看: 2821|回复: 6

[今日关注] 公安部下月起取消交通罚款天价滞纳金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3-30 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www.sina.com.cn2009年03月30日04:08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王鹤 通讯员交宣)修订后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5号,以下简称《规定》)即将于4月1日(周三)开始实施,《规定》明确,滞纳金数额不得超过罚款数额本身。之前的“天价”滞纳金罚款单也不再生效,改为按照新规进行处理。
  广州市交警部门昨日对“天价”滞纳金的相关处理进行了通报,针对交通违法行为逾期未处理加处罚款的问题,市公安交警支队表示将在4月1日前完成交通违法处理系统的调试工作,4月1日起,交通违法行为(含4月1日以前)逾期未处理加处罚款的,将按照《规定》要求执行,即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市公安交警支队同时表示,由于系统调试,可能会出现极个别处理数据未能及时更新、未按新规定处理的个案,当事人可携带相关证件到相应交警部门办理更正手续。敬请广大市民配合。
发表于 2009-3-30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说如果天价滞纳金未交都可以大大缩水,省交一大笔。
发表于 2009-3-30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合理的早就应该修改了!
发表于 2009-3-30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性化,以人为本。
发表于 2009-3-30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事!居然是交警发布的新闻!
发表于 2009-3-31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别高兴太早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发表于 2009-3-31 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楼主打铁佬于2009-03-30 18:42发表的 公安部下月起取消交通罚款天价滞纳金 :
http://www.sina.com.cn2009年03月30日04:08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王鹤 通讯员交宣)修订后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5号,以下简称《规定》)即将于4月1日(周三)开始实施,《规定》明确,滞纳金数额不得超过罚款数额本身。之前的“天价”滞纳金罚款单也不再生效,改为按照新规进行处理。
  广州市交警部门昨日对“天价”滞纳金的相关处理进行了通报,针对交通违法行为逾期未处理加处罚款的问题,市公安交警支队表示将在4月1日前完成交通违法处理系统的调试工作,4月1日起,交通违法行为(含4月1日以前)逾期未处理加处罚款的,将按照《规定》要求执行,即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市公安交警支队同时表示,由于系统调试,可能会出现极个别处理数据未能及时更新、未按新规定处理的个案,当事人可携带相关证件到相应交警部门办理更正手续。敬请广大市民配合。
[s:93]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帐号

本版积分规则

友情链接: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