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将老婆当情人,固定工转临时工? 今天是西方的情人节,随着近年的东西方文化交流,一群未婚男女借机向对方表达爱意。或送花送礼物,又或相约烛光晚餐共度浪漫时光,这都是无可厚非的。 但是看到不少几十年的老夫老妻,也来趁这趟浑水,我个人认为就不合适了。 情人的定义我百度了一下: 【情人】因法律、道德、性别等原因无法成为法定配偶,或者热恋中的男女,彼此之间互称情人。现在所称的情人,一般指婚外性伴侣。 看了这定义,还能将老婆比作情人吗?这也是对老婆的极大不尊重,人家好好一个正式长期固定工,一下子将人改成临时工了。换你你愿意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