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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5 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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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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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事后诸葛 于 2012-2-26 00:58 编辑
打铁佬 发表于 2012-2-25 17:49
不能这样说,这是会误导销费者的,也是对销费者的不公和不尊重。其实这物美价廉谁都喜欢买的,但不能乱冠 ...
用“义卖”一词或有欠妥之处值得商榷,楼主提个醒也是好事。不过,可以相信这是无意之失;况且汉语一词多义也是有的,如果理解为“义工助卖、义务助卖”的简写那也是行得通的。不管怎么样,热心人的义举与付出是值得肯定的。
我觉得前面35楼“莫斯科”的、还有“在水中央”的意见倒是比较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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