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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件事1月10号已经有朋友发过帖子了>>>>>传送门。
怕各路朋友没精力看我这一匹布,先简单概括一下:周明远酒驾致人伤亡后弃车逃逸不负责不赔偿!家里还花钱疏通关系把他放出来!社会还有没有公理!
肇事者:周明远,30岁,茂名市双山路某银行员工(打听到是领导层),高州金山区和合村人,大学本科毕业。证件住址是油城路9号大院,房子户口仅肇事者一人,熟悉茂名的都知道那里是个高档小区,而他的居住地址是开发区的一套大面积商品房。其父亲周镇宏在茂名乐百府有店铺做生意,还有其余我们查不到的资产呢?之所以列出他们的经济情况,下文会有所回应。
死者,26岁,家里唯一的儿子,有个2岁不到的女儿,妻子腹中有未出生的孩子,爷爷奶奶父母4老白头人送黑头人。
我再简单说一下事情经过。事发当晚,我小舅子和2名同事谈完工作事情,其中一名新同事为答谢帮助请大家吃宵夜。2点45分,肇事逃逸者在开发区区府撞击我小舅子摩托,人车飞离十几米,小车车头损毁严重,摩托车破烂不堪,物品零件碎落一地,何况人呢?惨烈的事故当场造成1死1伤,周明远事后碰撞到另外一辆小车后弃车逃逸。如果不是有热心群众打120,估计伤的那位妹子也性命难保。到场交警通过车管所资料查到车主电话,但是一直联系不上。第二天一早8点,肇事逃逸者周明远的父亲打110电话报警自首,说是他撞的人。8点40多分,再打交警电话说他儿子撞死人要自首。于是交警多次电话催促其到警局报到,下午2点多才姗姗来迟,理由是塞车之类的各种荒唐理由。巴掌大的茂名市区的塞车能让你走6个小时?明白人都知道,他这是等自己身上的酒精完全挥散。撞死人逃逸和酒驾撞死人逃逸,这是完全不同的2个罪行!
周明远到警局之后,他的家人的态度,简直是毫无人性。对死者和伤者家属没有表示任何的歉意,无电话无行动表示。首先说重伤的姑娘,躺在ICU,家境本身就不富裕,周家在交警催促下拿了第一笔5000元过去就没动静了,不管交警怎么催促他们,都不闻不问或者装穷。警察同志都说没见过这么没人性的。因为他们知道一直送钱过去就是无底洞,姑娘家里不富裕的情况肯定支撑不了多久,死了的话更好赔偿!而我小舅子就更加悲剧了,身上的手机可能都碎了,警察没法联系上家人。我们到第二天下午才接到殡仪馆的电话,你们能想象到担惊受怕一整宿后带来的那种更绝望的冰冷吗?
怀着愤怒和悲伤处理完后事(殡葬费还是警察帮我们催了2天才拿来的),开始着手处理后续的手尾。
熟悉区府那一带的朋友都是知道,道路两边都是小区,路中间又有护栏。很多时候回家如果一直按道路的行驶方向走是不太方便的,所以很多人都会小距离的逆行一段路到自己家楼下。逆行、没有摩托驾驶证(但有大车B牌驾照),宵夜喝了点小酒,在上边三个因素下交警的责任书判决了我们3成责任;肇事者周明远在录口供承认油门当刹车,加上撞死人逃逸因素得到7成责任。酒驾这一点,在他的弃车逃逸的行为和目击者的怀疑基本都可以得到证实,就苦于没有实质证据。事发后有人打120救援了那个妹子同事,所以一下子让肇事者逃脱了酒驾致人死亡2个很重要的罪行!交警,律师斩钉截铁的跟我们说,这样的撞死人逃逸,绝对是要抓进去坐牢的,想出来除非赔偿经济方面并得到你们家属的谅解。想到家里的年迈的爷爷奶奶和当前并无工作的爸妈,年幼的孩子,我们痛心的选择了和解。
可万万没想到,万万没想到!
交警的责任判决书在年前送到检察院,责任3、7分,建议逮捕,我们也稍微安心一点把注意力放在赔偿方面。可是肇事者父亲周镇宏一直在扯牛皮,说遇到这样的事他也毫无头绪,不知道该怎么办,家里很穷,各种理由不谈赔偿事情,另一方面却大花精力找交警、律师这类型的军师。中途很不巧我们找过的律师和交通都有交集,所以双方的动作大家都基本有所了解。
年28,肇事者周明远取保候审。理由是身体不舒服,吃不下东西之类的。试问一个正常上班,半夜2点多还蒲完夜场的年轻人身体会有何问题?!如果不是有好心人告诉我们他出来过年了,我们还一直蒙在鼓里!不知道大家怎么理解这个事情,哪怕没有抓到他酒驾的证据,那撞死人恶意逃逸这种事,还能放出来危害社会?
年29,我们到其家里找个说法,他们不敢面对,反而报警说我们威胁他们。警察来到问明事由,稍后离开。因为来到现场的十几个警察都知道我们有冤情而且并无过激行为。周边的街坊了解清楚都痛斥这种毫无人性的行为。肇事者父亲怕我们一直守他们门口,于是说年30和我们协商处理。
年30,对方找了岳父小区的一个人来说情,说快过年了,大家年后再处理。考虑到大家快20天几乎不眠不休的折腾,为了大家的身体和过年老家的爷爷奶奶需要陪伴,答应了。
遇到这样的事,我不知道大家还能怎么样过年,还得互相安慰受伤的家人而强颜欢笑。但痛锥人心的是年幼的小熹熹偶尔会叫一下爸爸,问一下爸爸在哪里,大家眼泪潸然。年轻勤奋的小伙子,父母艰辛培养成人,正是家里顶梁柱交接的时候就倒下了,留下一群在往后几十年本应由他照顾的伤心人。这个家的未来在哪里?还能看到一丝丝的光明吗?痛心,痛心。。。
2月6号,试图再与周家商量怎么解决事情。周父还是那个扮无辜可怜贫穷的态度来敷衍我们,更愤怒的是,我们得知周家正在花庞大的一笔资金去疏通关系,试图申请重新修改判决,从而减轻责任!呜呼!这世道到底怎么了,宁愿花几十万去疏通关系而不肯把这个钱赔偿给悲伤的死者、伤者亲属。良心何在!人性何在!假如奸计得逞,强行给周明远的洗白能换得你们周家的良心安宁么?不,此时此刻我已经怀疑周家的人是否是有良心这东西。虽然一直知道这个世界不存在百分百的公平,但是发生在自己的身上,依然无法接受这所谓公正的法治社会下丑陋的事实扭曲。
你周家有钱有势,能请到各路高人为你指路,有巨资疏通关系,倘若周明远侥幸逃过法律的制裁,那么在此我们告诉你们周家,我们老实平凡的人绝不会善罢甘休,不公平的悲痛遭遇足矣驱使我们与你们纠缠一生,哪怕玉石俱焚!
在此科普一下这次的交通事故的大概流程:交警方面根据证据做出责任判决书,提交到检察院,由检察院来确定是否批捕。如果检察院觉得责任不达到批捕条件,那么肇事者就不需要坐牢,这样他们的压力就几乎是没有了。因为通过民事诉讼我们的确可以得到赔偿,但对方名下如果没有财产也是无计可施的。当前的法律造成国内很多民事诉讼的赔偿是不到位的,成功率20%不到!看似公正的法律有着这些模棱两可的地方,对我们这些没权没势的人来说简直就是灾难。
希望斑竹莫删帖!上述内容我们以身家性命担保事情的真实性!文章已强行忍住对周家的各种粗口,希望围观群众帮忙扩散,若有水军前来请捂良心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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