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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第二个SO荷的节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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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晶新城所在的电白羊角镇石曹村委会黄堂窿村、望天堂村,由于土地征收过程中涉及违法行为,村民于年前将茂名市人民政府、茂名市国土局起诉至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撤销涉及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1992年,茂名市博物馆干部梁农羲假借十数个个体户名义申请征收黄堂窿村、望天堂村邻近高水路东侧两百多亩土地,与此两村干部签署了征收协议,但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完征地房款,土地也没有交付使用,土地管理部门也没有发放土地证,征地协议失效。
到了2005年左右,梁农羲与茂名市华栋实业有限公司签署土地转让协议,在没有交付、农民继续耕种、农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华栋公司老板设法为上述土地办理了土地证。
没想到的是,丽晶老板财大气粗,横插一手,开出高价,梁农羲于是将土地卖给丽晶,并于2008年办理了土地证过户手续。
整个过程,作为土地的所有人,望天堂村、黄堂窿村居然毫不知情,无厘头自己赖以生存的土地居然变成丽晶新城房地产项目。农民连年信访,得到的居然是电白县、茂名市两级政府轻飘飘的一句:城市发展不可避免会牺牲农民的利益。
农民认为,征地过程以及土地转让过程是非法、无效的,理由是:1、个人不能实施土地征收,必需由政府征收后再由招拍挂程序,卖个企业使用,法律依据是两部《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广东省土地征收管理规定》以及国土资源部的法律法规规定;2、电白县以及茂名市政府都无权批准200多亩土地的征收,即使进行拆分,其中数块地块面积达8000多平方米,也已超过十亩地的规定政府权限;3、倒卖土地也是非法的;4、侵害了农民的知情权,非经三分之二村民同意的征收方案,根本就是无效的。
丽晶新城地块的土地证的发证,是非法、无效的?政府部门怎么视而不见?涉及200多亩耕地的非法征用,绝对是惊天大案!农民权益,在城市化进程中,就应该被漠视、被牺牲??望法院能够给无辜农民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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