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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1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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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实际上我们考察中国的住房历史,不管是房子私有的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还是房子公有的仅有二十几年的所谓社会主义社会,房子的效用一直都是居住。尽管房子具有一定的财富效用,也尽管在所谓的民国时期有过炒房的现象,也是局部的和短暂的,它的炒作效用一直没有被发掘出来。全社会的、制度性的对住房通过投机炒作形成财富效应,在中国也就是改开后近十几年的事。为什么在短短的改开这三十几年,特别是最近十几年,房子突然被炒的这么火?根本原因不在房子,而在其它方面,因为房子还是原来的房子,尽管式样和效用翻新了,但房子的本质并没有什么改变。
为啥还是原来的房子,过去没有人炒,今天却有人大炒特炒?而且越炒越能赚钱?你不跟着炒房,你可能就要相对受穷,也就逼着人们都去炒房。实际上人们之所以炒房,是因为房子的一个新的效用被人们发掘出来。而这个新的效用的发现,是因为新的财政制度、土地制度和金融制度的改变而发现的。新的金融制度,催生了新的房地产制度;新的房地产制度,让房子变成了一个新的商品。这个商品不是原来的居住的房子,而是变成了一个吸金的金融产品。而我们畸形的财税制度,则是造成这个把房子从住房变成炒房的非理性现象的基础性原因。
这个新的金融产品,一方面聚集了大量的公共投入在上面,且这个公共投入是投资人放弃回收的(出让金不是对投资的回收,这和价值回收是两个概念,只是一个强制性的财税手段。)。同时,这个新的金融产品,可以大量的吸金,也就是吸收货币,特别是吸收新增货币在上面,使得房子的价格不断上涨,也就使得房子具有了投机效用。而新的金融制度下的货币政策,是一个失去理性的货币政策,是使货币贬值的大量超发货币的政策,也就大大提升了房子的财富值。一方面是大量的超发货币,另一方面是特有的吸金效用,使得房子的财富值大大的提升,也就自然的变成了人们的炒作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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