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该“悬赏”拍交通违章吗?
http://gd.sina.com.cn 2003年09月03日 08:08:11 深圳商报
“你说我说”话题373号
深圳该“悬赏”拍交通违章吗?
背景:近日,广州市交警部门发动市民偷拍交通违章,每采用一张照片奖励20元。现在,广州已经出现了以拍摄交通违章为职业的“群众摄影师”,他们每天一早就到人行天桥等处“霸位”,晚上换上夜景胶卷继续拍摄。有人建议深圳也采用这个办法,也有人认为这是重罚款轻管理的做法,不该效仿。
咱们“民兵”有力量
在城里开车,都知道遇到电子眼的时候一定要规规矩矩地遵守交通规则,否则会遭到处罚。广州市发动市民偷拍交通违章,就像除了正规军外还有民兵,也相当于给城市的每个角落都装上了电子眼,会收到立竿见影之效,值得在深圳推广,特别是在追求“净畅宁”的今天。
全民参与交通管理好处多多,有利于交通安全意识的提高,可以大大减少交警的劳动,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而且,处罚的死角更少了,既维护了交通法规的严肃性,又给了车主一个警示,避免更大的事故发生。
对于花钱买教训,本人深有体会。一次驾车过一个十字路口,绿灯开始闪烁,过还是不过,犹豫了片刻,结果停车时车轮压到了人行斑马线。应该说这是很小的违章,等绿灯亮了一走就神不知鬼不觉了。不料旁边正好站着一位交警,过来敬礼让我接受处罚。“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之后开车小心翼翼多了,再也没有违过规。而在深圳街头,不止一次看到类似的情形都未受处罚,久而久之,车主就会习以为常、麻痹大意起来,万一真撞上了斑马线上的行人,那就悔之晚矣了。国城花园住户大山
司机照样会玩“捉迷藏”
我认为这只是一种短期行为,并不能真正解决交通违章的问题,不值得仿效。发动群众参与交通管理,形成人人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氛围,这个想法是好的。但仅凭几张照片就想彻底解决交通违章问题,恐怕是不现实的。违章司机们也不是第一次和交警玩“捉迷藏”了,交警来了就躲,被抓住了就求爷爷告奶奶,能少罚就少罚,罚过之后照样违章,管你什么规章制度。发动群众拍摄违章行为,检举违章司机们的“罪行”,有可能激化群众与司机的矛盾,引发新的“违章”。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是要提高全民素质,加大交通法规的宣传力度,让交通违章的后果家喻户晓,让司机的亲戚和家人自觉提醒他们,让司机在他律的环境下养成自律的习惯,才能真正减少交通违章行为的发生。
违章是交通事故的最大隐患,怎样减少交通违章,各地做法不一。我以为,关键是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惩罚措施。南山区读者阿立
堵缺口的好办法
交通规则,开车的人都懂,要不懂他也拿不到那个驾照。可是,那些明明熟知交通规则的司机,开起车来还是一个比一个猛,抢道、飞车、逆行、闯红灯,吓人得很。对他们的处罚一定要严,不然无法让交通真正畅通。
处罚只是一种手段,这是谁都知道的事,所以交通管理部门不应当也不会把处罚当成法宝抱着不放。如果司机们个个素质过硬,谁也不去主动违章,那么减轻处罚力度也是可行的。问题是,在现在个别司机的素质尚未达到一定高度时,放松就是放任自流,就是不作为。可是真要处罚每个违章司机,交通部门目前的警力还嫌薄弱。窃以为发动群众偷拍违章照片并据此处罚,实在是发挥群众热情的一个好办法。让这些“职业拍照者”获得相应的报酬,也是按劳取酬的一种形式。
奉劝那些说此做法是重罚款轻管理的人去路上看看,当他们看到那些因违章引发塞车的车龙时,就会知道这个堵缺口的办法是多么及时、多么应该了。文化工作者郭生
警惕“公了”变“私了”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交警部门“悬赏”拍交通违章,“群众摄影师”积极响应,二者一个为公,一个为私,各有所得,皆大欢喜。不过我们应该明白,“群众摄影师”并不是交警,他们拍摄违章照片更多是冲着每张20元的奖金去的。他们一旦掌握了司机的违章证据,就有可能去找违章司机讨价还价,很有可能会出现“私了”现象。
广州某报曾经报道过,的士司机田先生曾成为两名“摄影师”的拍摄对象,他们说要把照片交给交警,田先生只好给了他们20元,还买了两包烟给他们。这很容易让人联想到:第一、“摄影师”偷拍交通违章的确有利可图,而且“私了”的收获似乎更丰厚;第二、有些司机宁愿“私了”也不愿去见交警。
当然,交通违章容易导致安全事故,交警“悬赏”偷拍取证也是为民着想,但是我们要预防有些“摄影师”惟利是图而去“私了”的现象发生。读者陈治勇
过马路再不用担心了
我经常看到车辆违章现象。有的司机缺乏耐心,即使是遇到红灯也一冲而过(无交警及电子眼路段),根本不顾行人的交通安全。我在通过路口人行道时,即使前面亮着绿灯我也不敢放心走,总要先看清两边车道的“形势”再说。而在有交警值勤或者安装了电子眼的路段,车辆基本上都很遵守交通规则,因为他们怕罚款。这就说明,司机失去了监控,就容易发生违章,罚款可以促使司机遵守交通规则。可是我们警力不足,也不是每个路段都能安装上电子眼,许多路段都不能对司机进行有效监控,违章不违章就靠自觉了。
广州市推出了让市民参加拍摄违章行为的举措,我认为非常好。一是可以调动群众参与交通管理的积极性,二是缓解了警力不足的矛盾,对违章人员也有一定的威慑作用,有利于减少交通违章现象,消除交通事故隐患。这是一种值得一用的交通管理模式,深圳应该借鉴。公司职员杨同广
怕会养懒了“猫”
广州市实行这种做法后,似乎成效很大,一个月内市民举报并得到交警部门初步认可的违章行为就有近6000件。但这么多的违章行为是怎样发现的呢?据报道,那些“摄影师”有时从早上6点工作到晚上10点,中午烈日当空也不休息。就这点来看,那些“摄影师”已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群众监督,而是在履行交通警察部门的部分职责。
为什么交警发现不了这么多违章行为,就是因为他们缺乏这些“群众摄影师”的敬业精神。如果“猫儿”养懒了,还不如敬业的“小狗”善于逮耗子。如果交警部门的这种做法得到推广,很有点像“猫儿”公然授权“小狗”逮耗子,结果是会让“猫儿”更懒惰。银行职员吴兰友
交警不会再被冤枉了
我就遇见过这样一件事。一天,在上步路一个十字路口附近,一辆别克车违规超车,被交警捉了个正着,要进行处罚,可是司机却不承认违章,百般抵赖。在争执中,围了很多群众观看,那司机却一口咬定没有违章,说他前几天接受一次违章处罚的时候对该交警态度不好,现在这位交警是在打击报复他。因为只是交警眼见该司机违章,没有实物证据,最后只好对该司机免于处罚。执法交警没有讨回公道,又白白地被人说是公报私仇,苦于没有证据,就是长一百张嘴也说不清,此事只好不了了之。我想,这个时候,如果有谁能拿出一张照片作为铁证,来证明这个司机的确违章,不但可以惩治违章人员,也可以不冤枉好人。一举两得,岂不很好?公司职员万海茹
在这次讨论中,有34位读者认为这个办法好,深圳也应该实行,有15位读者认为不应效仿。
三言两语
“民间摄影师”一定得把握好摄像头的方向,不要该照的没照,不该照的却照了,侵犯了别人的隐私。蓝天
深圳许多路段汽车速度较快,如果出现拍照人为抢镜头引起交通事故,那真是得不偿失。小张
到处都有捉违规的“眼睛”,可以减少那些司机的侥幸心理,促使他们养成遵守交通法规的好习惯。徐惠芳
这一举措使群众成为交警、电子眼之外的“第三只眼”,让违章者无处遁形,陷入到“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之中。大鹏
编辑附言
只靠“民兵”行吗?
采用这个办法似乎很有效,但是能解决根本问题吗?我表示怀疑。
如果我是一个专拍交通违章的“群众摄影师”,我就宁愿跟司机“私了”。你想啊,我把照片交给交通部门,最多只能得到区区20元钱,而“私了”的话,至少可以敲他50元、100元甚至200元。作为司机,很可能也愿意“私了”。因为万一把“罪证”送到交警那里,冲红灯500元、逆行400元……还要去排队交罚款。“私了”总比“公了”省事、省钱啊。如果是这样,“群众摄影师”真成了“临时交警”了。
可是,做“临时交警”可是要冒风险的。我家住在关外,附近有个十字路口,红绿灯形同虚设,因为既没有摄像头,也没有交警。如果咱深圳也实行“悬赏拍违章”,我业余时间也拿着相机上那儿拍去,简直可以当第二职业啦。可是,司机大佬们要是知道我就是害他们“大出血”的“小贼”,不把我恨得牙痒痒才怪,没准哪天不注意,“嗖”地一块大砖头就飞过来了。
警力有限是事实,但有限的警力是否已经充分运用了呢?既然“群众摄影师”可以起早贪黑、不畏酷暑,为什么交警不能经常上街巡逻,或用高科技手段来改进交通管理呢?与其让“偷拍者”提心吊胆、被拍者自认“倒霉”,哪比得上交警正大光明的管理更能服人!发动群众固然是个好办法,不过打仗要是只靠“民兵”,我估计这“仗”也很难打得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