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出尘 于 2017-3-27 13:12 编辑
高州市荷花镇张家堡村委会在2017年3月份清前三年的总账。2014年--2017年3月份村委会收入共3107718元,三年总支出为2719747元。荷花镇张家堡村委会在2014--2017年中在没有大额基建和公共设施建设的前提下杂费开支达2719747元。在清帐过程中,贴出公布的账目一改再改,变更了三次,账目上传到荷花论坛和高州论坛上后都给删贴,几点质疑得不到任何答复。其中几点质疑如下:
1.在公开的账务中多次更改,公开账目是否可以随意更改?
在2017年3月21日公布的总账中一项村委会干部1--6月份车油费、电话费达109260元。
第一次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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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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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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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村委会干部下村食年例买水果的支出是否真的可以纳入公费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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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州市荷花镇张家堡村委在2014年--2017年中,在没有大项基建和公共设施建设的前提下,杂费开支达到二百七十余万是否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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