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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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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本帖最后由 我是新来的 于 2017-4-2 08:58 编辑
从标题可以看到,是分“身家”时,应该是指财(遗)产分割吧,而不是“临终”前。楼主/楼主母亲,不能接受的自己打拼得来的 钱 要分给无端端冒出来的出轨男人的儿女,以及这出轨男人之前的“伟大”形象瞬间的破灭。没财产这一因素,骂一通,恼一阵也就过了,反正人已不久了。说来说去,还是钱惹的祸。其实,既成事实,不接受也得接受。母亲那边,不劝说不挑衅,老人家爱咋咋地。你自己,看的就是你的包容度了,把上面说的“钱”放一边,怎么选择,没有对与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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