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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3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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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本帖最后由 罗衫轻袖舞飞扬 于 2017-4-3 11:09 编辑
1、去年市政府加强城市道路交通整治,在完成市区主要路段停车划线后,市交警部门负责人在茂名电台《民生热线》中回答整治市区路段乱停乱放若干问题时,清楚记得他提到:司机在现场,并且在执法人员指示下第一时间驾车离开现场的情形,不构成违停!
这个领导说的没错,对比你的行为,不适用!
你不在车内或者在车旁边,而是进店,且背对抄牌人员。这个肯定不算司机在现场了。还有,中国人就是太聪明了,有禁止停放的标志(圆圈内交叉),想停放一下,故意把车头盖掀起,然后,吧双上打开,假装车辆出问题。
换位思考一下:我是抄牌人员,如果当时路上有多台车都违停,那我是不是要在抄牌前,先喊话:“喂喂喂,路边违停车辆,XXX1车牌的车,你们驾驶员在现场吗?XXX2车牌的车,你们驾驶员在现场吗?XXX3车牌的车,你们驾驶员在现场吗?XXX4车牌的车,你们驾驶员在现场吗?。。。。。。”那如果部分驾驶人在旁边,部分驾驶人不在车旁边。那这个抄牌员是不是又要一一核对清楚后再抄牌???
继续吧数量增加,如果一条街上都有几十台都违停,那你是抄牌人,每个人都来和你解释一下不在场的原因,你还要不要工作了?周边老百姓深受违停的痛苦谁来承担???
2、执法人员弄虚作假,刻意制造违停事实!我9:40左右停车,9:43左右离开,为何违停处罚单却写着10:00违停?本人9:48分有110的报警时间证据!
这个时间问题,可以申诉,但是改变不了违停事实。
3、不服河西中队相关警员的‘秒’执法论调!停车离开1秒就构成违停,请问这个标准出在何处、这个标准经过市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吗、是全市一视同仁严格执行吗?再有,你们的领导在《民生热线》中的对市民谈话及承诺算不算数?是不是上头一个执法标准,下边一个执法标准?是不是河东中队一个标准、河西中队一个标准?我们老百姓文化不高,请明确解析,让所有网民、百姓一个明白!!!!
河西中队相关警员说的没错,人家问你:“停车没?离开没?”简单,精辟,有效率的问话!你停车(和熄火不熄火没关系,车是停了,而且你离车进店付钱了)。这就构成违停。我觉得没问题,和秒不秒没关系。不要抓住某一个人说的某一句话,要抓住法律说话,懂吗?
4、不服相关警员“罚单一经开出,拍照上传电脑,不以撤销”论调,人孰能无错?万一你们执法尺度错了,继续将错就错,要我们埋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哪一条赋予你们这样执法权利?
2015年年终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总体要求《二》目标、《三》准则中明确指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实行法治政府建设与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相结合。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我一个星斗小市民都明白什么是中央精神,你们国家公务队伍人员应该比我们跟清楚吧。。
你理解问题,你要懂得流程。人家开单,上电脑,不撤销,这里没问题。做法也没问题。你对你处罚有问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有错误,到那个时候是可以更正的。
5、强烈建议警务队伍实行像全球通10086一样的服务评分制,每一次服务后,对办事人员服务水平实行短信打分,工资与评分挂钩,只有这样才可以提高队伍服务综合水平!
注:如果你们负责人能准确地说:停车离开车 1秒 即构成违停,并且全市统一执行这个标准,那我无话可说,即刻往银行交罚款!但请那位在《民生热线》谈话的领导出来还我200块,就是因为听了他的答问,我才犯错误!!
不要纠结与人家要给定出精准的处罚时间等,那举个例子,违背妇女意志QJ,构成QJ罪,那你要不要法律给你精准定出通过捆绑、打击晕,强行,还有要到什么程度,等等细则出现在条文中?当然不用,只要你有这个违背的行为,就构成,懂得吗???
只要你不在现场,后来你走过来求情,不抄你是人情,抄你是道理!!!
为什么你不在车旁边,叫你朋友出来拿钱???这个时候交警抄牌,刚开始,你立马上去,说 我是驾驶员,马上离开,这个时候他再抄牌,你才上来发帖吧!!!
不要纠结于你离开多少时间,狡辩说离开一分钟,两分钟,三十秒(那我违停,进去厕所撒尿,不到一分钟出来见到有人抄牌,我能不能狡辩???)违规就是违规,多讲无用。
你在思考一下,在一个禁停路口,个个人都违停一下,进去撒尿的,进去买东西的,进去撸一把的,进去和女朋友接吻的,都是不熄火,那个个人被抄牌了,每个人都去投诉一下?十台车呢?百台车呢?那人家要不要专门搞个接待投诉团给你们这些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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