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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关注] 珠江台《今日关注》栏目组,禾富花园的事你看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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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2 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珠江台《今日关注》栏目组:


  我们是茂名市西粤中路公路局大院的128户业主,对您栏目组2017年4月19日晚关于茂名市西粤中路公路局宿舍大院霸占街坊路的报道感到惊讶和愤慨,您们的宗旨就是帮老百姓讲话、维护禛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吗?是我们低层老百姓的依靠和救世主吗?可这报道怎么能罔顾事实、颠倒黑白、严重践踏社会的公平正义、而至我们这些低层老百姓于水深火热之中呢?您们大记者怎不作深入调查、不接触我们了解事实真相、而听从某一方的导演和一面之词就匆匆播放报道呢?难道是有偿新闻吗?是不是只要某一方给钱,就不惜践踏低层百姓的利益吗?其实,造成禾富花园目前无路可走的原因是这样的:


  1、禾富花园的土地原是我(大院)北边隔壁公安局大院的,在2012年以前的公安局大院就是一个正体的“厂”字,从北面和东面半包围着我大院(现在的禾富花园就是公安局大院原“厂”字型一横位置的东头地块)。第一次规划时有条街坊路落在公安局大院内,与文化广场南路正对接(这情况到现场用肉眼都可直接看得出来)。但由于公安局大院当时土地的正“厂”字结构,认为这街坊路不必开,做宿舍楼时便通过市府废除了该街坊路而做了楼。(这是谁都没霸占街坊路啊)


  2、我大院与公安局大院在2000年建成,并且将大院围成目前现状(公安局大院围成的则是2012年前的形状)。到2008年左右,禾富花园的老板李某通过什么方式从当时的公安局长倪俊雄手里(倪曾因这被追过责),以低于20万元一亩的极低价格买下了“厂”字型一横的东头块地,但该地块仍一直与公安局大院圈在一起。2012年左右,李某搞房地产,便将该地块从公安局大院分出来。该老板李某是为×××的典型,建楼以来经常动不动就用社会闲散人员来解决争议(听说这是当地村民不肯出让土地做路的原因)。在未与我大院做任何沟通和商议的情况下,曾在2013年11月组织200多社会闲散人员闯我大院强拆围墙开路。


  3、我大院的土地完全是我大院的合法所有,这有土地使用证和用地红线图证明,我们没非法占用任何土地,说我们霸占街坊路完全不符事实。自从房产商建房以来,茂名市有关部门便积极规划街坊路并积极宣传(目的是助推房价啊),规划变更了无数次,但从未告知过我们,更别说听取我们的意见。最令人气愤的是,我大院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某部门将街坊路完全规划到我大院内,且离我们住宅楼墙边仅3米,直接覆盖到化粪池上。在未与我们大院有过任何交流,我们也还未知具体规划的情况怎样、以及下水道排污问题、大院用电和通讯管道如何布置等情况,有关部门便要组织施工队施工,这我们能不反对吗?要不是相关部门要求我们不要在社会上造成什么影响,我们早就请您栏目组进行报道了。(这明显是典型的××勾×啊)如果真是我们霸占街坊路,别说政府,房产商早就将我大院夷为平地了。


  鉴于上述的基本事实,您们不能所有脏水都往公路局大院泼啊,而不敢涉及某局的半个字!我们在这里恳请贵栏目组本着向社会负责、为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出发,进一步调查真相并进行报道,以消除社会关于我们霸占街坊路的误解,回复我们这些低层老百姓一个清静的工作生活环境,我们将会万分感激!


           
           茂名市西粤中路公路局大院全体      
要调查可联系大院业委会赖主任15363198811
          陈主任:18038966883
2017年4月20日

发表于 2017-4-22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沙发
发表于 2017-4-22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相信哪个
发表于 2017-4-22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理了?
发表于 2017-4-22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无尘落夕媚
发表于 2017-4-22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发在珠江台,这里珠江台的记者看不到的,你们是政府单位,应相信政府
发表于 2017-4-22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围墙既然属于违建就应该拆了。
发表于 2017-4-22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报道都有追踪的,为什么在这里发帖,而不是电话珠江台呢?对电视台把自己的情况和诉求说清楚啊。
发表于 2017-4-22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些单位大l院都不合法!圈着公共的用地自用,却要占用别人的用地做为公用!
发表于 2017-4-22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就这么点事,闹这么大动静?
发表于 2017-4-22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围墙既然属于违建就应该拆
发表于 2017-4-22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1、作为一位市民,我只能相信政府。既然政府规划方案出来,并已下文件和已公开招标施工单位,就应该按既定的方案和计划实施。2、政府已明确公开表态公路局宿舍私自包围墙属于违建,那么就应该拆除。如果公路局宿舍业主不认同可通过法律途径申诉,而不应该采取阻挠施工这种办法。3、公路建设是为全市市民服务的,道路建好后全市市民都可享受此出行便利(附近还有城中村市民、路建名宅业主及其他)。作为公路主管部门带头阻挠道路建设,真是令人失望。
发表于 2017-4-22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反正现在还没有拆,怕什么。
发表于 2017-4-22 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政府制定出来的方案和下文的要求,我们就应该按政府要求去实施。没有什么可商量的。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不可能做到每件事都要全市每位市民同意才能施工吧?我们个人利益或个别集体利益都要服从政府要求为前提(服从大局)。
发表于 2017-4-22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多年前已听说过楼主这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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