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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6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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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本帖最后由 茂名市教育局 于 2017-5-16 17:03 编辑
网友们:
你们好。近期部分网友就市区公办幼儿园建设问题提出建议,我局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学前教育的办学规定
当前,学前教育尚未被纳入义务教育范畴,国务院2010年颁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对学前教育的发展明确规定: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我省出台《关于加快我省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2011〕64号)指出,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普惠性的学前教育,建立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我市按照国家教育规划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法,在办好公办幼儿园的同时,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投入,努力解决市区入园难的问题。目前,我市103个功能镇最少各有一所公办幼儿园,市区有市一幼和市二幼两个公办幼儿园,作为学前教育示范园,起示范和辐射作用。近年来,市财政均有民办教育专项资金的预算,对于办园规范、收费合理、质量较好的民办幼儿园,将有机会通过竞争性获得民办教育专项资金的支持,让市区更多管理规范、教育质量好的民办幼儿园获得该资金的支持。
二、关于市区公办幼儿园建设的问题
我局将按照国家教育规划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法,努力解决市区入园难问题。
(一)充分挖掘潜力,逐步扩大公办幼儿园招生规模。近期,拟在市二幼园内通过拆旧建新的办法增加园舍,扩大公办幼儿园的招生规模。
(二)做好市区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工作。经与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等有关部门研究,近期将出台《茂名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的文件,规定新建住宅小区必须配套建设幼儿园,并移交给政府管理。城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好并移交政府后,将办成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逐步解决市区“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
感谢各位市民对茂名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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