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法院、人社局、司法局“五一”前调处一起劳资纠纷
南方日报讯 (记者/顾大炜)“我们的血汗钱终于有着落了,法官辛苦了!”谭某平等工人代表在拿到司法确认书后不断道谢。在“五一”劳动节来临之际,高州法院充分发挥联动调解工作机制,在人社局、司法局等部门的配合下,成功调处一起拖欠103名工人共计1840893.77元工资的劳动争议纠纷。 谭某平等107名工人原为高州市某铸造公司员工。由于经营不善,该公司一直无法按时支付工人工资,长期无法拿到工资的工人多次与公司协商解决问题均无功而返,遂于2016年12月向高州市人社局反映相关情况。经确认,该公司累计拖欠邓某雁等107名工人工资共计1860995.73元,并责令该公司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15天内履行完毕。但是该公司既未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亦未支付工资款,工人只好请法院强制执行。
据悉,该公司由于其他案件纠纷,其名下的土地、房屋、设备等财产被法院依法查封。工人获悉情况后,担心公司财产被处理后无法拿到工资,遂集体前往高州市人社局要求该公司先行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并向高州法院申请下达支付令,请求优先支付103名工人(其他4名工人无法联系)工资共计1840893.77元。
在收到申请书后,高州法院迅速安排资深法官提前介入跟进处理。与此同时,该院承办法官积极做好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丽的思想教育,一开始以长期外出为由不愿回来协商的刘某丽终于有了调解意向。4月28日,在高州法院诉前联调工作室承办法官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一致意见,并共同向该院申请司法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