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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4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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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网友农村出的城里人:
你好。感谢你对社保工作的信赖和支持,对你提的问题回复如下:
男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其配偶是未就业人员,同时没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生育小孩住院的医疗费用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给予报销。您配偶若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足额缴费,则可直接享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报销规定如下:)
定点医疗机构 起付线(元) 政策内基本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乡镇卫生院 200 90%
一级(及以下) 200 85%
二级医院 500 70%
三级医院 700 55%
统筹地区外医院 1000 办理转诊手续的,按本市同等医疗机构级别相应降低
5个百分点。未办理转诊手续的统一按40%
申报生育医疗费用需提交的资料:
1.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符合计划生育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住院发票原件
5.诊断证明书原件
6.出院小结原件
7.住院费用总清单原件
如有疑问,可以咨询我局医保科:0668-33927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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