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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CC

[今日关注] 关于粤西明珠小区停电事件公告-供电局抢修,遭村民高价索赔阻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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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1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事发村为电白区地头,受害小区属于茂南区地头,这是个什么地带?是哪头的区域问题?{:1_1004:}
发表于 2017-5-11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应该走法律途径,该怎样就怎样、
发表于 2017-5-11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套路深似海
发表于 2017-5-11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一路向光华北 发表于 2017-5-11 13:50
应该走法律途径,该怎样就怎样、

这个有道理咯
发表于 2017-5-11 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警察也不懂法么?这种行为可以直接拉人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七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阻碍电力建设或者电力设施抢修,致使电力建设或者电力设施抢修不能正常进行的;
    (二)扰乱电力生产企业、变电所、电力调度机构和供电企业的秩序,致使生产、工作和营业不能正常进行的;
    (三)殴打、公然侮辱履行职务的查电人员或者抄表收费人员的;
    (四)拒绝、阻碍电力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发表于 2017-5-11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本帖最后由 火鸡 于 2017-5-11 15:21 编辑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种植植物、堆放物品,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责令强制拆除、砍伐或者清除。

第七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阻碍电力建设或者电力设施抢修,致使电力建设或者电力设施抢修不能正常进行的;

    (二)扰乱电力生产企业、变电所、电力调度机构和供电企业的秩序,致使生产、工作和营业不能正常进行的;

    (三)殴打、公然侮辱履行职务的查电人员或者抄表收费人员的;

    (四)拒绝、阻碍电力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发表于 2017-5-11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整个事件中有历史原因,处理过程中电网反应及时,也辛苦了,派出所出警也及时,政府也在当天介入,现在也是多方案来解决,社会是在进步的,估计最后多方面的利益都会的到照顾,毕竟是和谐社会。社会的发展难免有摩擦,都给点包容心就可以,我也是其中住客,我是本着相信政府,相信南网和物业的态度。社会总要点正能量!
发表于 2017-5-11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这些刁民简直无法无天,罪大恶极。
发表于 2017-5-11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dale 发表于 2017-5-11 08:54
一大早大喷嚏,上网才发现,自己被喷为键盘侠了,惯了,我在车论坛也是键盘车手一枚。我无意跟群情汹涌的“ ...

废话一堆。有维权意识是好,过度维权没见着对谁有好处。
发表于 2017-5-11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给事件中的供电 公安 政府 和负责的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个赞,同情小区群众生活在水深火热中。
发表于 2017-5-11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把那条村的电停了,什么时候想通什么时候供电
发表于 2017-5-11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直接武力镇压,一群刁民,带头闹事的抓去蹲三几年
发表于 2017-5-11 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火鸡 发表于 2017-5-11 15:19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种植植物、堆放 ...

对付刁民,真的不能手软。一颗老鼠屎,会坏了整锅汤
发表于 2017-5-11 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不能正常供电进入第三天,今夜无眠{:1_980:}
发表于 2017-5-11 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就是太软弱了,村民才会那么刁蛮,这个事件是这样,大发塘征地拆迁也是这样,该强硬的时候软成这样,到头来什么都处理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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