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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4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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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一、根据市政府批复同意的《茂名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关于“资源整合,规范运作”的要求,茂名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以下简称“市公交公司”)划入茂名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管,是市政府对我市交通事业发展的重大决策。市交投集团监管市公交公司,是依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公司法》的规定,按照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要求进行管理。 二、市公交公司购置新能源电动公交车工作2016年初启动且制定了购车方案,并于2016年6月通过我委向市政府请示年内购置200辆纯电动公交车投入市区线路营运。现因市交投集团正在推进与广东粤运公司合作事宜,按市政府工作部署,购车事项待与广东粤运公司合作完成后实施。目前,茂名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广东粤运股份有限公司的合作正抓紧有序推进。为缓解公交车的紧张状况,我们正在考虑先行适量购置一批车辆投用,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感谢您对我市公交事业的关注和国资国企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茂名市国资委 2017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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