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9日向茂名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投诉:
请求调查被法院査封的房地产权证是怎样办理不动产权的 茂名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冯义成隐瞒、捏造85万元民间借贷事实向茂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虚假诉讼,诉前查封李亚仔名下700平方市值300多万元房产一栋。冯义成提供其名下所有的位于茂名市计星路144号大院东面第三栋第十二至第十五间商铺(房产证号码:粤房地证字第0197686号)为上述查封作担保,茂南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2月24日对该担保物予以查封。 冯义成又于2016年10月10日以欺骗手段起诉李土桂民间借贷40多万元,并申请查封李土桂名下茂名、广州二套市值400多万元房产。冯义成提供的担保物亦是其名下位于茂名市计星路144号大院东面第三栋第十二至第十五间房屋【证号:粵(2016)茂名市不动产权第0000006号】为上述查封担保,茂南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10月21日对该担保物予以查封。 冯义成提起虚假诉讼并重复提供担保物恶意申请查封当事人的房产,造成当事人经济损失及精神伤害。所以请求贵中心调査如下问题: 1、 已被法院查封的房地产权证可否登记不动产权? 2、 法院对担保物是否实际查封? 3、 在粵房地证字第0197686号登记为粵(2016)茂名市不动产权第0000006号过程是否有渎职行为?
申 请 人:李土桂 身份证号:440902195501170013 电 话:18998282926 2017年4月19日
附:(2016)粵0902财保28号茂南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16)粵0902民初2792号茂南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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