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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0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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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湛江地区 南路专区、高雷专区、粤西行政区、湛江专区、湛江地区 1949年设南路专区,专署驻湛江市。辖电白、茂名、化县、吴川(驻黄坡)、廉江(驻石城)、遂溪、海康(驻雷城)、徐闻、合浦、灵山、钦县、防城、信宜等13县。 1950年南路专区改名高雷专区。将合浦、灵山、钦县、防城4县划归钦廉专区。由原梅菉设治局改设梅茂县。高雷专区辖电白、茂名、化县、吴川、廉江、信宜、遂溪、海康、徐闻、梅茂等10县。(按:广东省似无梅菉设治局之建制,可能是梅菉管理局之误。) 1951年电白县迁驻水东镇。 1952年撤销高雷专区,改设粤西行政区,行署驻湛江市。原高雷专区所属茂名、化县、信宜、电白(驻水东镇)、遂溪、徐闻、海康、吴川、梅茂、廉江10县及粤中专区所属台山、赤溪、阳江、阳春、恩平、开平6县划入粤西行政区。由湛江市和吴川县部分地区和东海、硇洲两岛设置雷东县(驻东海岛东山镇)。信宜县由镇隆墟迁驻东镇;开平县由赤坎迁驻三埠镇的长沙。辖17县。 1953年撤销赤溪、梅茂2县,将赤溪县并入台山县;梅茂县并入吴川县。粤西行政区辖15县。 1956年撤销粤西行政区,改设湛江专区,专署驻湛江市。原粤西行政区所属台山、恩平、开平3县划归佛山专区。湛江专区辖遂溪、廉江、化县、茂名、信宜(驻东镇)、阳春、阳江、电白、吴川、雷东(驻东山镇)、海康、徐闻等12县。 1958年原由省直辖的湛江市划归湛江专署领导。 1959年原合浦专区所属北海市及合浦、浦北、灵山、钦县(驻钦州镇)、防城5县及东兴各族自治县、钦北僮族自治县划入湛江专区。撤销雷东县,并入湛江市;撤销茂名、信宜2县,将茂名县的公馆、牛头2乡设立茂名市(驻新坡);茂名县的其余地区及信宜县合并设立高州县(驻原茂名县附城镇)。撤销化县、吴川2县,合并设立化州县(驻原化县附城镇)。撤销阳江、阳春2县,合并设立两阳县(驻江城镇)。撤销徐闻、廉江、遂溪、海康4县,将海康县的南渡河南部地区和徐闻县合并设立雷南县(驻徐闻县寨城镇);海康县的南渡河北部地区及廉江、遂溪2县合并设立雷北县(驻遂城镇)。撤销北海市及浦北县,并入合浦县;撤销钦北僮族自治县,并入钦县;撤销防城县,并入东兴各族自治县。湛江专区辖2市、9县、1自治县。 1960年雷南县改名为徐闻县(驻徐城)。 1961年撤销两阳、雷北2县;恢复吴川(驻梅菉)、信宜(驻东镇)、阳春(驻春城)、阳江(驻江城镇)、海康(驻雷城镇)、遂溪(驻遂城镇)、廉江(驻廉城镇)7县。湛江专区辖2市、14县、1自治县。 1963年撤销钦县,改设钦州僮族自治县(驻钦州镇)。湛江专区辖2市、13县、2自治县。 1964年复设北海市。湛江专区辖3市、13县、2自治县。 1965年将北海市和合浦、灵山2县及钦州僮族自治县、东兴各族自治县划归广西僮族自治区钦州专区。湛江专区辖2市、11县。 1970年湛江专区改称湛江地区,地区驻湛江市。辖湛江(驻霞山)、茂名(驻新坡)2市及廉江(驻廉城镇)、化州(驻附城镇)、高州(驻附城镇)、信宜(驻东镇)、阳春(驻春城镇)、阳江(驻江城镇)、电白(驻水东镇)、吴川(驻梅菉镇)、徐闻(驻徐城镇)、海康(驻雷城镇)、遂溪(驻遂城镇)等11县。 1975年湛江、茂名2市改由省直辖。湛江地区辖11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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