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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老牛精

[今日关注] 广X华府强行给业主配送装修河沙,19元一平方是良心价还是黑心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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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 23:2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dalaochenyan 发表于 2017-6-1 12:14
150平方的房子大约用沙6立方,约700元,加上人工1000元,约1700元左右。19*150约3000元,就是1000元的差价 ...

150的房子用6方沙能搞定的绝对是牛人~15方能搞定就偷笑啦
发表于 2017-6-1 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发表于 2017-6-1 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狼牙社 发表于 2017-6-1 23:24
150的房子用6方沙能搞定的绝对是牛人~15方能搞定就偷笑啦

沙子用的多与少主要还是要看铺砖的水泥沙层的厚度和是否挂墙。像我最近在华海开工,铺砖的水泥沙有15公分厚。多多沙都不够

发表于 2017-6-1 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哈哈。套路

发表于 2017-6-2 01:2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电梯是业主的.
发表于 2017-6-2 04:0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先不说价格合不合理,就说物业限制业主使用电梯就是不对的,这里有强卖嫌疑,希望执法部门出面查清,不过估计这也是广垦开发商默许的违法行为,要不一个物业不可能在未交楼情况下敢强行要业主签承诺书,本身就侵犯了业主使用电梯的权益,电梯是业主共同拥有的,物业只是业主聘请来服务的,无权要业主签这样的承诺书。物业应该维护好电梯,防止不规范使用,但是不能把可能发生但未发生的事情当做借口来限制业主使用电梯,而且也没有法律依据呀。唯一可能就是物业想钱想疯了,抢钱来了。相关部门应该规范物业管理企业的行为,不能视而不见呀。
发表于 2017-6-2 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kozakna 发表于 2017-6-1 21:34
强卖?人家说了你可以不要,你自己找沙,自己打包好用推车装上去,不要漏沙在电梯。你可以不要啊

说了可以不要,你这句话说得太搞笑了,房都没收,一大堆沙就已经堆在房里了,话他当然是这样说的,你不要他的沙,他又要请人清理拉走,以后你还有好日子过?到你装修的时候自然会有人过来跟你说这样不行,那样不行。你也不用说什么:这只是你的猜想。这样的事还少见?我只是一个小市民,并不想因为这一两千元给自己找麻烦,沙子总是要用的。至于你另外所说的沙子是135元每立方,在我的收据里是看不到的,收据只写着河沙1700多元,难道每个人的收据都不按统一格式写的?还是只有你或者物业知道单价?
然后,你总说我黑你的楼盘,好吧,我不黑华海了,这些钱是佳和(水东)收的,行了吧。

发表于 2017-6-2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政府还是没有跟进
发表于 2017-6-2 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愤怒的k 发表于 2017-6-1 13:53
弱弱问下,荔晶25一平方, 大门5800,还有王法吗?还有法律吗?

茂名房地产就是这种乱象横行。还没说到房产税呢,收多一倍自己花。这是谁纵容的呢。没有部门出来管理吗。
发表于 2017-6-2 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本帖最后由 浮生过客 于 2017-6-2 12:31 编辑

      关于楼霸这个问题,我在7年前有过深刻体会,那个时代楼霸分2类分子: 一是当地村民,二是开发商, 与楼霸斗争总遵循血腥的丛林法则, 因为当时我比楼霸的力量强,于是最终没有吃到亏,的确因此节省了一笔费用。

      弱就吃亏,落后就挨打,想不到已换了时代,但旧瓶还在装新酒。

      坚决支持楼盘业主的铲除霸王行动。


发表于 2017-6-2 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黑色芭蕉扇 发表于 2017-6-2 12:10
说了可以不要,你这句话说得太搞笑了,房都没收,一大堆沙就已经堆在房里了,话他当然是这样说的,你不要 ...

话我就不想说了,自己看图,550户业主不敢说,至少300户业主交钱都看过这张表,交钱也也会看,你要硬说没看过,我还能说什么?
IMG_5740.JPG
发表于 2017-6-2 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确实是管理上的需要,也确实要赚一点点,但业主若能不用电装运沙,只怕工钱都不止十九一方
发表于 2017-6-2 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本帖最后由 浮生过客 于 2017-6-2 17:57 编辑
一介狂生 发表于 2017-6-2 16:52
确实是管理上的需要,也确实要赚一点点,但业主若能不用电装运沙,只怕工钱都不止十九一方

就不管什么需要,凡涉及强买强卖就属违法行为。

      既然说货梯运沙,也可以由业主选择自行买沙,然后用货梯运,而不是要业主承诺走楼梯,施行变相强迫业主就范。



得民心的做法举例:
引鞍山市的通告:

关于打击整治“沙霸”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通告

         一个时期以来,我市房地产开发、居民小区装修等建筑装修行业中的“沙霸”等违法犯罪问题比较突出,一些违法犯罪人员占道占地经营,强买强卖、强迫服务,不仅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而且影响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为了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经营秩序,根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反不正当竞争法》、《鞍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打击整治“沙霸”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行动。

  现通告如下:
  一、任何公司和个人一律不准在新建住宅小区内外占地占道堆放、经营沙子、水泥、砖块等建筑装修材料。

  二、任何公司和个人不得擅自或垄断经营沙子、水泥、砖块等建筑装修材料。

  三、任何公司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封门堵路、强买强卖、强装强卸、强揽工程等非法手段干扰阻碍正常施工,不得限制、阻拦小区业主装修正常用料及装修公司为小区业主外购的装修材料进出等活动。

  四、对在新建住宅小区内外占地占道堆放、经营沙子、水泥、砖块等建筑装修材料的,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对以暴力、威胁、恐吓等非法手段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故意伤害小区业主或务工人员、故意毁坏财物、寻衅滋事、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为“沙霸”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经查实,涉嫌违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纪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与“沙霸”相互勾结、牟取非法利益的物业服务企业、开发商及开发商委托的建设施工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市建筑建材行业经营者、从业人员、小区业主对“沙霸”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举报和报警,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特此通告
  鞍山市公安局
  鞍山市房产局
  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鞍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四日








发表于 2017-6-2 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比起某晶新城25元一方沙,良心大大的好了!
发表于 2017-6-2 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本帖最后由 浮生过客 于 2017-6-2 19:54 编辑
ht39 发表于 2017-6-2 18:13
比起某晶新城25元一方沙,良心大大的好了!

是平方不是方,铺沙厚度如何,要实际量一量才有结果,它都不敢直接说多钱一立方沙,因为怕露马脚。
         敢 直接说多钱一立方,我就信它有良知。
        按我以往的经验,开发商的砂不但贵且质量次,自买可选好沙,这样一计算下来,就吃了大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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