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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6466|回复: 55

[今日关注] 打码记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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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6 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现在已经是依法治国时代,一切都要按照法律来办,但一些部门还是生活在20年前,还以为一句话什么领导决定,就能对抗国家级法律。这不,楼主就碰上这情况,茂名市XXXX局妄顾白纸黑字,自己下属部门代表签字和鲜红的公章,一句话领导开会研究结果就是这样的芭啦芭啦,国家法律?领导说过不行就不行啦!

  那好吧,只能走程序了。之所谓是“打码记录维权”,就是暂时不公布这部门的名称,只是简单说一下过程。其实所有维权,程序上都比较接近的。

  首先,上个月开始,楼主去口头交涉,自然是得不到满意的答复了,该部门继续以政策、开会精神、领导指示为由,继续无视国家法律存在。在他们意识中,法律不如领导指示。

  既然这样,本人之后向该局办公室正式提交《行政复议书》。为什么要这样做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该部门必须给予书面回复。嗯,就等他们书面回复了。

  楼主还走访了市信访办,很正常,一切如你所料,信访办工作人员联系后,该局说辞仍然是同样一套。

  OK,到这步,没啥好说了,直接法院起诉。

  到底是该局守法,还是违法,就让法院来审判吧,我倒不信,白纸黑字的东西,官司能输。从现在开始,我就开始记录这维权过程和结果,暂时还是不公布具体部门,给大家一个参考。重复一次,所有维权,当然我是说正当、合法的维权了,程序都是差不多的。
发表于 2017-6-6 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坐观
发表于 2017-6-6 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不明相群众围观  ,支持一切合理依法维权 。  
 楼主| 发表于 2017-6-6 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这就是信该办了,好像人也不多,很快得到接待,拿了表格填,然后工作人员和茂名市XXXX局联系,在得到相同答复后,本人就准备去法院起诉了,上午去的时候比较晚了,只有下午再去了,到时继续记录。

市信访办

市信访办

发表于 2017-6-6 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依法维权
发表于 2017-6-6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行政复议?可能是交警啪?
发表于 2017-6-6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向你这样的人致敬!
发表于 2017-6-6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好,佩服楼主!
发表于 2017-6-6 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维权?你不怕维和办吗?
发表于 2017-6-6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不错,支持依法维权,更希望楼主可以继续更新。
 楼主| 发表于 2017-6-6 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奇王 发表于 2017-6-6 14:52
行政复议?可能是交警啪?

不是交警,交警都是支队、大队了,不是局了。也不是公安局。
发表于 2017-6-6 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养肥再阅..
发表于 2017-6-6 20:4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公,检,法。公在第一位,懂吗?
 楼主| 发表于 2017-6-6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今天去法院起诉,法院工作人员表示先交给领导看一下再决定是否立案。其实我有信心,这案除非不受理,受理的话,没理由输,全世界最牛律师也不敢接被告的生意,因为实在太无理了,打官司他们是必输无疑。被告以政策、领导开会指示为理由,对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级法律,完全法盲行为。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及法律基本常识,国家级法律是上位法、成文法,你一个地方政策以及领导指示,叫做下位法、口头法,就敢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xx法》?有哪个法官敢判上位法与成文法输?


这事情无法解决,顶多就做朱国瑜第二嘛,怕什么。而且朱国瑜也只能在国内网站写。我可以去其他地方写,那就让大家瞻仰一下你的光辉事迹嘛,至于我,牺牲自己换来你们高大形象,值啦!他们有能力把所有贴删?呵呵。




回答上面网友关于行政复议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对任何机关做法不满意,都可以递交复议申请,如果是书面申请,他们必须在规定工作日内书面回复,否则违法 。

发表于 2017-6-6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就怕现实不给你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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