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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8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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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本帖最后由 gdmmzz 于 2017-6-8 23:26 编辑
记得以前有个新闻,某地有户人家在院子墙头安装了尖头钢筋防爬墙,一晚有贼要翻墙入内,结果失误被钢筋穿入身体大量失血而死。死者家属怒告业主索要天价赔偿,最后法院判业主无罪,因为业主在墙上挂了警示牌。。。
对比该项案例,骑车者有错无疑:不戴头盔,无证驾驶,摩托走快车道,貌似还超速。公路部门安装的护栏虽然致死,但符合国家相关道路设施安全标准:圆头,限速内无断裂穿刺危险。。。市区道路护栏不是以能不能塞进脖子为安全标准的,个案不能代表整体。就像菜刀也能致死,但国家不会禁止生产或强行制定统一尺寸标准一样。
要说有错,也就差在护栏上挂一个警示牌而已,因为根据相关法律的界定,智力正常的成年人对潜在危险因素应当有正确的判断。而警示牌就是针对未成年人或智力不正常的特殊人群。
所以要找事的话,就以没有危险告知为由,起诉公路部门吧。
PS:1、正常成年人是不会走到公路中间把脖子塞进护栏的,所以不要以什么间隙过窄为由瞎起哄了。那绝对告不赢。 2、起诉还要看死因,是被护栏卡住窒息而死,还是因为违章驾驶摩托车失事,颈部高速撞击护栏导致折断而死,判决结果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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