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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0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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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在正常的逻辑观念底下,人是懒惰的,有要求尚且做不好,没有要求的事情,相信没有人去做,也没有人敢正面与学校、单位领导正面叫嚣,除非是疯子。
人,做过的事情,一旦被人发现是错的,能及时纠正,没有人会笑话他,错了不承认,直接否认,甚至说是对方做错的,那就不合常理,这样的社会是危险的。
人啊,应该学会简单,犯点小错敢于承认,真的是没有关系的,被人批评、扣罚也没有什么大不了,起码你错了,认人,正常的人是会理解和原谅的,这方面的人还是居多的。
当然了,人最好也是点到为止。换作是我,举报了一件事,一旦发现对方弱小到无人相信时,我会心软,甚至会后悔,贪一时之快,给对方造成如此多的不便。
始终一句:错了,赶快承认,并马上改正。但错了不认,也不妨较真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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