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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南区政府、工商局、公路局:
位于茂名市茂南区袂花镇新塘村委会凤凰村边的沈海高速公路的高架桥底及当地的村文娱活动场所用地,被凤凰村村民小组长潘洪违规占用,并挪用村集体征地补偿款用于所占用的高架桥底等地经营砂石场。据悉,该砂石场并没有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等手续。
该砂石场日夜开工,大型机械设备、泥头车不停运转,露天作业,完全没有防噪音措施,对附近村民的生活作息造成极大的影响。自从砂石场开设以后,到处是砂石粉尘,附近村民门窗多不敢开,村民的饮用水井也被污染。更严重的是该砂石场由于开设于在高速路的高架桥底下,大量大型设备、车辆不停的运转,经常碰撞到高架桥的桥墩,对高架桥的安全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现在高水公路旁的绿化带、路牙石已进出的泥头车大量损坏。
众所周知,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任何人或单位不得占用高架桥桥底使用或经营。而村霸潘洪为了自己的利益,强行占用高架桥桥底及村民集体用地经营砂石场,对村民的生活、健康和高速公路的安全造成极大的影响。部分村民为此曾经找过潘洪理论,但潘洪仗着自己是村长又有黑社会背景,对前来理论的村民进行恐吓,甚至的打骂,村民也是有气不敢出。也曾有村民向村委会、袂花镇政府反映,但相关部门却一直没有反应。现在村民只有向贵部门反应,望贵部门能依法查处该无牌经营的砂石场,以免造成村民的生命财产损失和造成高速公路的安全使用。
举报人:新塘村民
日 期:2017.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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