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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听一些工作人员说:不肯配合,不肯签字,到时候就叫军队过来直接拆除。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新规,为了和谐拆迁,阳光拆迁,原有的行政拆迁已经废除,现是司法拆迁。司法拆迁的前提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征地补偿协议、不领取土地补偿款、不按期交出土地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发出《责令交出土地通知书》;如仍不交出土地的,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解释:这个补偿方案我们公众不知道,即是我们公民没有享受到该知情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解释:现在锦堂居委南全、下塘村一是地不知道安置在哪里,二是不知道具体怎么样补偿,三是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也没见有任何形式上的回应。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二十七条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解释:今天来到的工作某个人员说,不配合的,不签字到时候一律叫军队来拆除。我想问问,军队是拥民,爱民的,怎么可能会做这种事呢? 呼吁相关部门冷静:妥善处理好问题,不要引发不必要的矛盾,一切以社会和诣、稳定为主,而不是为了所谓的任务,政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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