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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3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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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本帖最后由 茂名市工商局 于 2017-7-3 11:32 编辑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到。
根据市府办2015年12月28日印发的《茂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茂府办〔2015〕66号)的规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职责已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猪肉是食品,其监管职能已调整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按属地管辖原则,我局已于7月2日15:50将您反映的问题告知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情况您可以向该局了解(联系电话:2277144)。
感谢您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关心和监督!
茂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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