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9日,全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现场推进会在南宁召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全区各地市的交警部门齐聚南宁,共同探讨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在会上,公安部交管局充分肯定了南宁市电动车管理办法并将其作为先进经验,向全国各地交警部门推广,南宁对电动车的管理办法可以概括为:不禁不限,以学促管!公安部认为,如此才能获得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才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正确要求。
此外,会上,公安部交管局副局长也表示:“这些宝贵的经验,都是可学、可用、可复制、可推广的。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借鉴,积极探索实践,把创新管理的思路、想法和经验做法真正落地。”
活动当天,全国交警部门的代表们先后前往了民族大道朝阳路口、长湖立交桥底以及南宁交警指挥中心,实地了解南宁电动车、工程运输车管理,路口精细化管理以及“智慧交通”建设应用等工作情况。
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人民日报、法制日报等主流媒体也都大力宣传报道,上级公安机关和地方党委、政府给予充分肯定,初步形成了电动自行车管理“南宁经验”、“南宁样本”,更是对电动车合法上路的明确认可!
习 大 大 曾经说过:电动车绿色环保,从法律层面来说,不能禁止。相信在不久的将来,电动车的管理将会更加规范,遵守交通规则从我做起!给子孙后代留下蓝天白云,留下青山绿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