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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红帽给我吃了 发表于 2017-7-14 10:00
后生仔。国家出台的自动续期,只是做做样子给你们看。不信,到第一批房到期,再来挖坟。
俗话说,安居才能乐业,住房问题紧系民生,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关注的热点。2017年3月1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闭幕后举行中外记者会,提问涉及内政与外交、经济与安全、中国与世界。其中,澎湃新闻记者提出的“房屋产权70年到期后怎么办?”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李克强总理答到:“中国有句古话:有恒产者有恒心。网民们实际上也是群众,对70年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续期问题普遍关心可以理解。国务院已经要求有关部门作了回应,就是可以续期,不需申请,没有前置条件,也不影响交易。当然,也可能有人说,你们只是说,有法律保障吗?我在这里强调,国务院已经责成相关部门就不动产保护相关法律抓紧研究提出议案。谢谢。”
李克强总理说的这些话有实据可查,在2016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产权保护10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并在多处对公众关心的土地与房屋财产问题,作了说明和安排。对于《意见》中提出的,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部分问题,例如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续期,土地、房屋等财产征收征用范围如何界定,国家补偿的范围、形式和标准等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同时,《意见》中提出的完善物权、合同、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制度,清理有违公平的法律法规条款等任务不属于各省事权范围,需要国家层面尽快推动落实。
对于到期该如何续期的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杨立新认为,续期问题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考虑:一是不够70年的,到期后必须都续期到70年;二是70年到期后自动续期,相当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一个无期限的物权,即一次取得永久使用,国家不必每次续期每次都收费;三是到期后经过自动续期变成永久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之后,应当确定使用权人与国家所有权人之间的关系,可以考虑收取必要而不过高的税金,但应当经过立法机关立法决定。
如果说民生改善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激励机制,那么完善产权保护则是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构筑透明性担保的制度体系,是供给侧改革由意愿共识迈向行为共识的基础保障。国家应进一步细化明确各项任务的牵头负责部门,抓紧出台相关配套文件,同时对于需要顶层设计明确的事项,应加快对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完善。例如尽快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明确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土地续期的实施细则和出让金收取标准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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