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跟贴的 于 2017-7-31 07:44 编辑
惹谁不行?偏惹环卫工。好好看一下刘墉的作品里的说法。看来该俱乐部还要加大危机公关的力度。
1月28日西安大雪,58岁的环卫工丁权一大早连着工作了3小时,因为太冷,老人看见路边一群人在烤火取暖,也凑过去暖暖身子,不料刚好被巡查人员发现并拍照,隔天遭辞退。2月1日晚,涉事的西安金牌清洁家政绿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该事处理致歉,并提出整改意见:一是撤销项目部对丁权的辞退决定,二是对丁权进行安全及工作规章培训。(2月2日《华商报》) 因烤火丢工作“太残酷”——网友们的发言代表了一种近乎愤怒的公众情绪,《人民日报》的官方微博也对此进行了转发。毋庸讳言,汹涌舆论是该公司迅速致歉并撤销辞退决定的重要原因。 “环卫工烤火”事件,并非是个讲不讲公司制度的问题,讲不讲人性的道德问题,而是讲不讲劳动保护的法律、制度问题。现行的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规都有专门条款要求用工单位提供合乎国家标准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但是,对于环卫工人而言,健全的只有严苛的管理考核制度,健全的劳动保障与劳动保护制度却往往付诸阙如。这才导致环卫工只能借火取暖,冒着生命危险也要在车流中穿行,跌撞着去捡拾垃圾……而不断演绎悲情与悲剧。在一些城市,包括这位烤火环卫工,九成环卫工都是临时工——他们的劳动权益难以保障,辞退或者不辞退也就变得很任性随意。 只有在没有法规的情形下,公序良俗才主要需靠道德维系。由此而言,更多环卫公司不仅要面对舆论、道德追问,更该面对法律问责。没有尽到劳动保障、保护义务的环卫公司,没有资格苛责环卫工有无遵守劳动规章,甚而也没有资格继续从事这个行业。如此,方才既尊重法律,又符合道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