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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4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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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我来举个栗子”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公积金业务的关注和支持。
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关规定,只有在异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的职工,其本人或配偶的户籍在茂名地区的,在茂名地区内购买商品房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与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业务合作协议的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玉林市、海口市、儋州市、湛江市、肇庆市、阳江市、云浮市除外)。
以上解答,如还有不明之处,欢迎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0668-12329,谢谢支持!
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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