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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关注] 你怎么看“老人为争公交车座位打小伙4耳光后猝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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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1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在线搜罗 于 2017-8-11 17:41 编辑

郑州市一辆919路公交车行驶至中原路秦岭路路口时,车上一名老人突然倒地猝死。车上乘客称,老人之前曾因让座问题与一名小伙子发生争执,并动手打了小伙子四个耳光。老人家属接受急救人员询问时称,老人患有心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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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你怎么看“老人为争公交车座位打小伙4耳光后猝死”?

来源:今日头条

发表于 2017-8-11 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脾气太燥,导致有病;有病后脾气还燥,卒!
发表于 2017-8-11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1、年轻人不负刑事责任。

2、从中国国情来看,年轻人不赔大大的一笔钱这事没完。

3、老人家了,脾气不要那么大。

4、这事还不一定是年轻人的错。

5、年轻人就算不让座有错,被打4个耳光也可以了,其余的事和他没关系。

6、老人家到底是被人气死的还是被自己气死的?

7、静待新观点。
发表于 2017-8-11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赖起来年轻人要赔钱
发表于 2017-8-11 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人就是道理,这下年轻人完蛋了。。
发表于 2017-8-11 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不死,这次死了吧
发表于 2017-8-11 19:1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不老!!
发表于 2017-8-11 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自作自受,无需赔钱!
发表于 2017-8-11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碰瓷新高度
发表于 2017-8-11 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7-8-11 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死有余辜
发表于 2017-8-11 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老还这么激动 这下爽了 年轻人这回也一身蚁
发表于 2017-8-11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年轻人卵事、
发表于 2017-8-11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自作自受,即使这次不死,这种脾气的人,迟早都会被自己气死的。
发表于 2017-8-11 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年轻人没有错,公交车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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