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齐人”之福一直是广大男士的心愿,在现代社会一夫一妻体制下,齐人之福只是男士的美好愿景,一有行差踏错就引来牢狱之灾,所以男士们虽有贼心不敢有贼胆,更加不敢公然抗法。但是在高州市人石鼓镇石鼓村委会鱼良塘村,就有一位叫文*华的仁兄,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公然找了一个小老婆,同大老婆一起同住一屋,十多年来享尽齐人之福,成为村里及方圆一带公开的秘密,还得到村委会的认可,分享村集体红利,严重败坏社会风气,法律和道德何在? 文*华今年近50岁,一直以打散工和做小买卖为主,收入并不高。他与妻子梁*坤育有两孩,一直在鱼良塘村居住。十多年前,他与女子阿贞发生了婚外情,还把她带回家里,两人又生了两孩。 二女侍一夫的事在方圆一带闹得人尽皆知,村民对此议论纷纷。如果说此等败坏风气之事让村民反感,还有更离谱的事情就让村民不能再容忍了。鱼良塘有村规民约,每个村民每年可获得集体收入的红利,就算是无子无女的五保户领养的小孩也只有一个可以领红利,而文建华和大老婆的两个孩子都领有红利,为了帮二奶阿贞的孩子争取红利,文建华一直纠缠村长要求分红利。之前的村长没有答应他,后来换届后,村长被攻陷,二奶阿贞的孩子就开始领红利了。后来村长死后,新当选的村长亦无视村规民约照样发红利给他们。 村民对此意见很大,多次向村委会投诉,要求对文*华作出处理。村委会答复向石鼓镇政府汇报未有处理意见,后来村民再三要求处理,村委会竟然回答这是村中之事,分与不分红利由村自行决定。这说明,此事政府是不管的,对于文*华多妻多儿女、违反计生条例、侵占村集体利益的违法行为,政府是认可的。 一夫一妻制度是基本国策,文*华的行为已经涉嫌重婚罪、违反计生条例,并且违反村规民约侵占村集体利益,理应追究他的罪责。村委会上至政府,应维护广大村民利益,为民办事,但是村民举报反映情况竟然不理,包庇坦护这种行为,何谈道德和法律?文*华多妻多子女不仅败坏社会风气那么简单,已经严重影响了广大村民对法律的认知。如果政府不追责文*华的话,是否鼓励广大男性公民去效仿大搞一夫多妻,多生子女? 举报人:老文 13535934896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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