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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自2016年在林松柏手上购买位于高州市新街115整栋房子。之后林松柏以不影响他儿子高考为理由,租赁回去居住。期间一直到2017年7月都有交租每个月2000元人民币,到了今年8月份就以各种理由拒绝交租,我母亲一直有通过电话短信和登门叫他交租。到了九月中旬他更是把大门锁换了锁心。十月二号晚上我本人作为房产合法权益持有人上门进屋。林松柏家人居然恶人先告状打110报警说有人破坏公私财物。而本人也有打110报警有人非法侵占,110接警员告知本人,这件事不关公安机关处理。而后不知永进派出所怎么到达现场。派出所到达现场查看了本人的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使用证,有拍照取证。之后派出所调解不了。现在大门已经焊死,因为他既不说搬家也不有其他说法。怕他到时候说我搞不见了他的东西。就不知怎办好了@茂名市房产管理局,国家颁发的房产证曾被对方质疑为假证,请回复一下。@茂名市公安局,公民的合法财产在被非法侵入时,警方可以不受理?不对其作出治安拘留?那我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谁来保护?请回复。@茂名市人民政府,现在老赖连警察都怕,那还有谁来救我于水火?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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