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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3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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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网民:
你好。“华海雅居”项目所在地块的规划条件经茂名市城市规划委员会规划审查小组2011年第4次会议审议并获通过,我局于2011年9月17日将该规划条件在《茂名日报》、网站、公示栏及现场进行了批前公示。2012年9月12日,经市政府批准,我局核发了该地块的规划条件(茂规条字﹝2012﹞157号)。该规划条件明确要求:“在地块用地范围内(临东侧街坊路)须配套建设一个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的市场”。2013年8月1日,我局依据茂规条字﹝2012﹞157号规划条件的有关要求,批准了“华海雅居”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及单体建筑设计方案(茂建审字﹝2013﹞第040号)。该方案将A栋裙楼(2层)规划为市场、公厕、垃圾站等,其中,市场建筑面积3016平方米,符合规划条件的有关要求。
茂名市城乡规划局
2017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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