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高州市河西路118号荷塘林场集资楼的业主(共49户)。我们的合法资产集体土地中公共用地被当地不法之徒非法强占,强占面积达几十平方米以上,强占者本来是拆旧建新(合法报建面积80.6平方,现连强占我们土地面积共建达160平方以上),现在我们合法的土地上却被不法之徒非法侵占并违建(我们有合法的集体土地证),我们业主多次到高州市住建局投诉及到市政府信访,但违建仍未得到制止。违建者现已经将地基桩柱造好,正在加紧楼层建设,我们众业主合法权益日渐丧失。高州市住建局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应该严于管理,严于执法。爱管不管,管之不严或形式执法或情面执法,这些都造成违建者胆大妄为,蔑视国法。如果这样明目张胆的强占集体土地违建都得不到处理,公理何在?作为主管部门的高州市住建局又如何体现你们应负的职责?难道是行政执法另有隐情?违建者有保护伞得罪不了?而导致主管部门敬而远之。希望高州市住建局能还我们众业主一个公义!匡护庄严法纪! !
还有我们无论哪个业主到住建局反映情况,转身恶霸方电话就打到检举人手机里,请问住建局领导,这样做是否违法?违纪?出了事故,责任谁负?
高州市河西路118号荷塘林场集资楼全体业主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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