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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P】化州市机场大道新改建工程(第二期)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70901_38806843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化州市地方公路局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化州市机场大道新改建工程(第二期)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化州市机场大道新改建工程(第二期)已由化州市交通运输局以化交复[2016]7号文、化交复[2016]18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化州市地方公路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化州市地方公路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建设地点:化州市。
212、建设规模:化州市机场大道新改建工程(第二期)设计路段全长9.01km,分两段,Ⅰ段桩号范围为K0+000-K2+194831,采用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功能)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为50m。Ⅱ段桩号范围为K8+500-K15+3149,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K8+500-K10+246593段设计速度80km/h,K10+246593-K15+3149段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为42.5m。建安费为269442272.00元,其中:I段为135553040.00元;II段为133889232.00元。
213、计划工期:本工程计划工期为730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业主通知、监理签发开工令为准。
214、招标范围:
化州市机场大道新改建工程(第二期),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内容为准。
2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标段类别 标段 起讫桩号 长度(km) 主要工程项目 对申请人资质要求 备注
A路基桥涵工程类
G路面工程类 全长901km,分两段,Ⅰ段桩号范围为K0+000-K2+194831、Ⅱ段桩号范围为K8+500-K15+3149,路基、路面、排水、桥梁、涵洞、平面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及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6详见附件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22款下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在本次招标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 1 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解释下同),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于2017年 9 月 1 日至2017年9月5日,上午9: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③项目经理(年龄不超过55岁)的职称证、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其身份证复印件;④项目总工职称证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⑤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A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路桥工程师3人、市政工程师1人、合同管理工程师1人、造价工程师2人、质检工程师2人、测量工程师2人、试验工程师1人、安全员3人相应的岗位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安全员还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⑥拟投入人员(2017年2月-7月)的社保证明材料;⑦企业2014年至2016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业绩证明材料;⑧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证明(查询范围: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⑨省外企业进粤登记证明;⑩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资料一份,①~⑨项按顺序装订成册,自行增加封面、目录和页码,每页加盖法人公章;⑩项原件一式两份,单独提交。所有要求提供资料复印件的原件在报名时现场核查。
43、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等每份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 2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 时 35 分至10 时 00 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
511、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孙 鸿 飞 (经理)
手 机:133 0121 7518
邮 箱: zbswxxw@163com(资料发至此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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