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茂名市纪委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家访监督工作制度,着力加强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发挥家庭监督、社会监督的作用,培养纪检监察干部严实深细作风,建设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队伍。目前,已家访纪检监察干部316人,填写《家访监督记录表》、《社区监督记录表》及承诺书等共1264份,了解掌握了一批组织平时没有掌握到的情况,对纪检监察系统强化自我监督,及时排查和清除纪检监察干部的廉洁隐患,发挥了重要作用。 茂名市纪委按照“人人受访”的原则要求,确定了家访监督的对象为该市纪检监察干部,重点是领导干部,尤其是以下四类领导干部:新交流、提拔、重用的;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重用的;有轻微违纪问题或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反映的;所在单位部门或分管(监督)的领域发生重大腐败问题的。要求家访主要利用晚上或周末时间,采取逐级家访、入户“拉家常”式座谈和固定家访与随机家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家访监督。 据了解,纪检监察干部家访内容包括“两个责任”上门,向纪检监察干部及家属宣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精神,引导家属常吹廉洁风,当好廉内助,把好幸福门;“两项情况”报告,受访的干部要如实报告家庭成员情况、思想状况、身体状况、生活状况等基本情况和接受社区监督的情况,家访领导也要介绍干部在单位的表现,耐心倾听家属的心声;“两份承诺”表态,受访的干部及其家属要分别签订《纪检监察干部廉洁从政承诺书》和《纪检监察干部家属守廉助廉承诺书》,向组织表达廉洁从政、守廉助廉的决心和态度。 为把家访监督落到实处,茂名市纪委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主要领导带头家访其他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分头家访各室(部)、各派驻纪检组的主要负责人、市委巡察组组长以及各区、县级市纪委书记和各经济功能区纪工委书记,形成了上行下效、整体联动效应。纪检干部监督部门加强督查督办力度,使家访过程始终做到“四问五清”,即问本人、问家属、问子女、问社区,干部思想动态清、家庭成员清、生活状况清、家属愿望清、实际困难清,对出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茂名市纪委)转自南粤清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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