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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7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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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关于茂名非标电动车临时登记的调整实施方案 经听取非标电动车临时登记工作开展两个多月来的群众意见,根据上级领导的指示,为进一步加强非标电动车临时登记上牌工作的推广落实,2017年11月7日起,实施如下方案: 1、 免收非标电动车临时登记工本费,免费为非标电动车提供拓码、照相服务(非标电动车所有人亦可自行提供符合规格要求的照片及电动车拓码); 2、 非标电动车所有人办理非标电动车临时登记,要求年满18周岁,并能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取消此前需要同时提供摩托车类机动车驾驶证的要求,不再限制一人只能登记一辆非标电动车,允许委托他人办理; 3、 对于未能提供购车发票或合格证的,可通过填写自证相关非标电动车来源合法的承诺书替代办理; 4、 对于非标电动车的保险,采取自愿购买原则,车辆所有人可自行选择购买1年、2年、3年有效期的交通事故责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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