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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快非标电动车临时登记上牌工作,切实做到便民惠民,2017年11月7日至12月31日上牌方案调整如下:
1、免收办理非标电动车临时登记上牌费用(工本费、拓码费,照相费),非标电动车所有人可自行提供符合规格要求的照片及电动车拓码办理登记上牌;
2、办理非标电动车临时登记上牌的所有人要年满18周岁,并持有效身份证;
3、非标电动车所有人不能提供购车发票或合格证的,可通过填写《非标电动车来源合法承诺书》办理登记上牌;
4、非标电动车所有人可根据个人情况,自愿购买交通事故责任险。
茂公宣
2017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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