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大家都一定会说:肯定是业主的。
有时候说得好听,但有时候却背道而驰,更多时候把小区的责任都寄托在物业管理上,反正我交了物业管理费,物管就必须为我服务。作为业主一旦有了这种概念,各种无节操的行为就多不胜数,高空抛物、乱扔垃圾、乱停乱放~~~;有时候物业管理稍微有点做得不及时或者不够好的地方,业主骂街的情况也类见不鲜;有时候小区更有极个别是拖、欠物业费,各种借口、闭门谢客,甚至有些把房子租出去,屋主就会说:我不住这里,凭什么我要交物业费?
当然,生活工作各种忙,大家都明白,但是不要忘记自己才是小区的主人。一个社区的文明创建如何,还是取决于居民文明素质的高低,而你就是小区环境的监督者、参与者、维护者。
再说,很多较大的小区都有业主委员会,其实业主委员会更多的作用在于维权,反而对于小区的文明建设方面没有起到任何作用。
在茂名不乏公益志愿者团体,那是大方向的志愿团体。作为小区,我们何不成立一个小区志愿者呢?把社区的困难家庭、残疾人、孤寡老人、儿童列为重点服务对象,可以组织“幸福家园”活动为残疾家庭、孤、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等进行爱心帮扶,提供生活照料和便民服务,为困难子女进行爱心助学,建立小区“幸福基金”为困难家庭进行爱心援助。简单的,小区志愿者可以组织定期进行小区卫生大扫除;可以修理单车、家电等等;可以为老人测量血压、健康咨询、小孩补课等等。
回想八十年代,邻里关系比同事关系更加的亲密,现在什么同事关系、同学关系等等都会多多应酬,我们更多忽略的是邻里关系,最简单的见面打个招呼,你们有没有做到?不用说都是大门紧锁,“各人自扫门前雪”,有几个能叫得出隔离屋主的名字?或许老一辈的就没有这种隔阂,闲话家常会比较多。问题在于缺少一种氛围,缺少交流互动的氛围,小区活动就是营造家庭间和谐温馨快乐的唯一渠道,更是上升到增强城市幸福感、和谐社会与创文的重要指标。
发动、组织小区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共创文明小区、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如开展“社区全民读书日”、“广场舞进社区”、“创文知识竞赛”等丰富多彩的社区文化活动,既丰富了居民的业余文化生活,加深了居民的相互了解,又提升了居民对创文工作的参与度,吸引了许多热心小区居民积极参与到文明社区创建活动中来。
(网络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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